跳转到内容

Page:贯彻执行国务院批转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关于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的报告》的通知(鲁革发〔1977〕122号).pdf/6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本页已校对

根据国务院《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在全省文物普查工作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全省第一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百四十六处。其中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二十九处,石窟寺、造象及石刻等八处,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二十六处,古遗址五十二处,古墓葬三十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