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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2022年3月10日中国和俄罗斯联邦常驻联合国代表给秘书长和安全理事会主席的信.pdf/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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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核心地位,并将继续就外层空间活动长期可持续性、空间资源开发和利用等双方共同关心的议题加强合作。双方反对个别国家企图将外空演变成军事对抗疆域的行为,重申将尽一切努力防止外空武器化和军备竞赛,反对旨在谋求外空军事优势、实施外空作战的相关活动,重申应在中俄“防止在外空放置武器、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条约”草案基础上,尽快启动谈判缔结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文件,为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和武器化提供根本和可靠的保障。

中俄强调,有关透明和增进信任措施,包括“不首先在外空部署武器”的国际倡议/政治承诺有助于实现防止外空军备竞赛的目标,但此类措施仅作为规范外空活动的补充措施,不应替代有效法律约束机制。

双方重申《禁止生物武器公约》是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至关重要的支柱,决心维护《公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双方重申《公约》应得到完全遵守和进一步加强,包括《公约》制度化,加强《公约》机制,达成包含有效核查机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议定书,并通过定期协商与合作解决与公约执行相关的任何问题。

双方强调,美国及其盟友在境内外开展的生物军事化活动引起国际社会对其遵约的严重关切与质疑。有关活动对中俄的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也损害了相关地区的安全。双方敦促美国及其盟友以公开、透明、负责任的态度,对其境内外生物军事化活动作出澄清,同时支持重启有法律约束力的《禁止生物武器公约》核查议定书谈判。

双方重申致力于实现无化武世界的目标,呼吁《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各缔约国共同维护公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中俄对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政治化深表关切,呼吁缔约国加强团结合作,维护协商一致传统。中俄敦促美国作为唯一未完成化武销毁的缔约国加快库存化武销毁。

双方强调,应平衡推进履行防扩散义务与维护各国在先进技术、材料及设备领域开展和平利用国际合作的合法权益。双方指出,由中方提出、俄方共提的“在国际安全领域促进和平利用国际合作”决议获联合国大会第七十六届会议通过,希望该决议按既定目标得到贯彻执行。

双方高度重视人工智能治理问题。双方愿就人工智能问题加强交流与对话。

双方重申将深化国际信息安全领域协作,推动构建开放、安全、可持续、可及的信息通信技术环境。双方强调《联合国宪章》确立的不使用武力、尊重国家主权和基本人权及自由、不干涉内政等原则适用于信息空间,重申联合国在应对国际信息安全威胁领域的关键作用,支持联合国制定该领域新的国家行为准则。

双方欢迎在统一的机制框架内开展国际信息安全领域全球谈判,支持联合国 2021-2025 年信息和通信技术安全和使用问题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的工作,愿在该工作组内发表共同立场。双方认为,应联合国际社会制定信息网络空间新的、负责任的国家行为准则,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各国信息通信技术领域活动的普遍性国际法律文件。双方认为由中方提出、俄方原则支持的《全球数据安全倡议》为工作组讨论制定数据安全等国际信息安全威胁的应对措施提供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