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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
A/RES/ES-10/20



大 会


Distr.: General
22 December 2017

第十届紧急特别会议

议程项目5

2017年12月21日大会决议

[未经发交主要委员会而通过(A/ES-10/L.22和A/ES-10/L.22/Add.1)]

ES-10/19. 耶路撒冷的地位

大会,

重申其各项相关决议,包括2017年11月30日关于耶路撒冷的第72/15号决议,

又重申安全理事会各项相关决议,包括1967年11月22日第242(1967)号、1968年5月21日第252(1968)号、1969年7月3日第267(1969)号、1971年9月25日第298(1971)号、1973年10月22日第338(1973)号、1979年3月22日第446(1979)、1980年3月1日第465(1980)号、1980年6月30日第476(1980)号、1980年8月20日第478(1980)号和2016年12月23日第2334(2016)号决议,

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并重申除其他外不容许以武力夺取领土,

铭记圣城耶路撒冷的特殊地位,特别是必须根据联合国各项相关决议的设想,保护和保存该城独特的精神、宗教和文化特性,

强调指出耶路撒冷是一个应依照联合国各项相关决议谈判解决的最终地位问题,

在这方面最近有关耶路撒冷地位的决定深表遗憾

1.申明任何宣称已改变圣城耶路撒冷性质、地位或人口组成的决定和行动都不具法律效力,是无效的,且必须遵照安全理事会相关决议予以撤销,并在这方面促请所有国家根据安理会第478(1980)号决议的规定,不在圣城耶路撒冷设立外交使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