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CADAL02017156 明實錄:明穆宗實錄(二).djvu/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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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庶官,先上疏求退。

上俱諭留,不允。

○復鄭王厚烷爵,仍歲 加祿米一百石。釋鄢陵王府鎮國中尉勤熨,及其子朝埍,歸本 府有司存恤。先是,厚烷以建言時政,觸 先帝怒,盟津王長子 祐橏因構之王,遂奪爵,勤熨、朝埍亦以赴闕言事,俱發高墻禁 錮。至是,禮部奉詔書請寬釋優處,故有是命。

○鑄給江南江北 監兌主事關防、四川龍安府印、本府經歷司照磨所司獄司、儒 學永盈庫印記、隆昌縣印、本縣儒學陰陽醫學僧道會司記、福 建海澄寧洋二縣印,及各儒學記。

○給事中周世選等奏:「守衛 官軍遠赴通倉支糧,有妨直宿。請改撥京倉」

從之。

○己巳,大學 士徐階奉詔自陳求退。

上曰:「卿輔弼首臣,忠誠體國,勳庸茂 著,中外具瞻。朕茲嗣位,眷倚方切,宜益竭謀猷,贊成化理。所辭 不允。」

○禮部奏:「先年 大行皇帝於西苑隙地種植麥谷,命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