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CADAL02017156 明實錄:明穆宗實錄(二).djvu/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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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雷禮,吏部左侍郎吳岳,工部右侍郎徐綱,通政使司通政 使吳三樂,大理寺卿魏尚純,都察院右僉都御史趙鏜,國子監 祭酒林燫,各以考察自陳。

上留儀等供職令。燿致仕,三樂、鏜, 改用。

○蔭戶部左侍郎劉體乾子潚,為國子生,以三年秩滿也。

○命浙江布政使司右參政劉祐,仍兼僉事,管淮揚兵備。

○戶 科給事中何起鳴言:

邇來漕政廢弛,舊制江北糧米,當十二月 以裏過淮遠者,不過明年之三月,今或至六七月;山東糧米當 四月運完遠者,不過七月,今或至十一月,其故在有司怠緩、軍 衛遷延,重以運官科求旗甲侵費,弊端莫可深詰,漕運失期,多 由于此。

今監兌主事雖系專官,而部署權輕,嘗不得盡施其法, 巡按御史可以執法,而事務繁劇,又不得專意于漕。按《會典》沿 河閘壩,每三處設御史一員主儹運。今宜覆國初之舊,于南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