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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來於吏科。輄,禮科。世榮,兵科。儒、登高,浙江道、江西道。槚,湖
廣道。錦、維柏河南道。仲,山東道。時舉,山西道。翀、傳策,刑部。俱原職。
餘皆以次推用焉。
○吏部又言:
「諸臣中以建言死者,其等有三。
戮死者為一等,應復職贈蔭、厚加諭祭,若員外郎楊繼盛,左中
允郭希顏,錦衣衛經歷沈煉,給事中楊允繩,凡四人。
其次廷杖
死者,應復職贈蔭,若太僕寺卿楊最,編修王思,給事中薛宗鎧、
何光裕、裴紹、張原,御史浦鋐、曾翀、葉經,主事周天佐、仵瑜、臧應
奎、殷承敘,凡十有三人。
又次繫獄戍邊,斥死牖下者,應復職贈
官,若左侍郎唐胄,都御史李璋,學士豐熙,修撰楊慎,編修楊名,
檢討汪元正,贊善羅洪先,大理寺左少卿徐文華,都給事中張
翀、張侃、劉濟、劉琦,御史馬錄程啟元、盧瓊、陳讓、桑喬、包節、王宗
茂、余翺、方一桂,員外郎劉魁,郎中余寬、黃待顯、陶滋、相世芳、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