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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CADAL02025286 張文襄公全集(二百十五).djvu/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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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梧州府知府,刪除經費名目,商民以蘇。

一、廣東肇慶府所管黃江稅厰,每年除解正額一萬餘金外,餘皆入己,廷旨令查辦,乃奏改收稅章程,知府歲籌給公費一萬二千兩,不令與聞稅事,專派道府大員官稅務,議定除正額外,長收過十萬者,優獎升階,此項專充省城築臺購礮之用,又惠潮嘉道關稅盈餘亦過多,亦奉旨查辦,乃歲提銀三萬兩,解省充餉。

一、廣東鹽課厯年止銷九十餘萬兩,到粵後,裁革督署規費,愼選六門緝私文武委員,弊端遂少,又歲辦倉鹽一次,每年遂銷至一百三十餘萬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