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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CADAL02025286 張文襄公全集(二百十五).djvu/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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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官四十餘年,鄉里未造房舍置田產,兄弟除本房外,共五房,皆代置有莊田,無私財焉。

一、仿范文正故事,奏明捐義莊一區,以贍宗族,凡無告廢疾及極貧之喪葬、入學各費,皆取資焉。其同高祖以下,別置孝義堂義莊一所,以贍近支。

一、癸卯入對,慈聖賜銀五千兩,乃以此款益以平日廉俸所餘,於原籍南皮縣建慈恩學堂一所,令本族及同縣學徒肄業其中,並捐置莊田爲常年經費。

一、調直隸、天津府屬各州縣學生二百人來鄂,附入學堂肄業,又派畿輔學生三十餘人赴日本遊學,皆代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