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尚未校对
設制置三司條例安石令其黨呂惠卿預之而農
田水利靑苗均輸保甲免從市易保馬方田諸役
相繼並興號爲新法於是賦歛愈重而天下騷然
哲宗初務行裕民之政患天下積欠名目煩多廼
行五年十科之法〈宋志以十分爲率歲隨夏秋料帶納一分〉定脚錢輕
重之令〈宋志以稅賦户籍在第一第二等者支移三百里三等四等者二百里五等一百里〉
〈不願支移而願輸道里脚價者亦酌度分爲三等以從其便河東𦔳軍粮草支移毋得踰三百里〉
至徽宗崇寧中行增價折納之法支移折變科率
配買皆用熙寧舊制其後內外之費浸以不給令
民輸公田錢以中官主之凡山東河朔浙西天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