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CADAL07009196 孫中山先生傳略.djvu/2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護法時代

民國五年,袁世凱帝制失敗。翌年,國務總理段祺瑞爲北洋軍閥領袖,與總統黎元洪爭權。職,督軍團背叛中央,張勳氏解散國會,而事終不解,張勳遂擁帝復辟,爲段祺瑞所平;辭職,仍以爲總理。舉國斥氏毀棄約法,中山回國,遂率海軍入廣州,宣言護法,號令西南。是卽民國六年,丁巳秋,西元一九一七年,中山年五十二歲也。臨時約法爲臨時參議院所訂,與中山革命方略不合,本中山所不滿意者,且已一度爲氏所毀矣。顧以軍閥方橫行,不得不仍奉約法以臨之;使已叛者有所懾,相隨者籍爲服從民國之證據焉。於是國會議員自行集會於廣州,開非常會議,制定軍政府大綱,選舉中山爲陸海軍大元帥。西南將領雖有陰持兩端不受約束者,然以護法名義正大,不敢有異議。七年五月中山終因西南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