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Criminal Verdict of Ho Chio Meng.pdf/50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門幣414.99元,有關費用由麥克寧按照被告何超明的指示,以“公務”為由簽名確認後由檢察長辦公室全數支付,付款單據編號為1118。(附件8第629頁至第638頁)

  • 2012年6月份,王顯娣作出的長途電話費及長途短訊費合共澳門幣267.48元,有關費用由麥克寧按照被告何超明的指示,以“公務”為由簽名確認後由檢察長辦公室全數支付,付款單據編號為1330。(附件8.3第639頁至第651頁)
  • 2012年7月份,王顯娣作出的長途電話費及長途短訊費合共澳門幣362.96元,有關費用由麥克寧按照被告何超明的指示,以“公務”為由簽名確認後由檢察長辦公室全數支付,付款單據編號為1513。(附件8.3第652頁至第662頁)
  • 2012年8月份,王顯娣作出的長途電話費及長途短訊費合共澳門幣797.46元,有關費用由麥克寧按照被告何超明的指示,以“公務”為由簽名確認後由檢察長辦公室全數支付,付款單據編號為1887。(附件8.3第663頁至第675頁)
  • 2012年9月份,王顯娣作出的長途電話費及長途短訊費合共澳門幣357.82,有關費用由麥克寧按照被告何超明的指示,以“公務”為由簽名確認後由檢察長辦公室全數支付,付款單據編號為2024。(附件8.3第676頁至第689頁)
  • 2012年10月份,王顯娣作出的長途電話費及長途短訊費合共澳門幣757.80元,有關費用由麥克寧按照被告何超明的指示,以“公務”為由簽名確認後由檢察長辦公室全數支付,付款單據編號為2251。(附件8.3第690頁至第702頁)
  • 2012年11月份,王顯娣作出的長途電話費及長途短訊費合共澳門幣1,251.45元,有關費用由麥克寧按照被告何超明的指示,以“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