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GB 39728-2020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9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表2 原油和2号稳定轻烃储存控制要求 物料 现有或新建储罐 物料真实燕气压,kPa 单罐设计容积,m3 排放控制要求 >66.7 现有 ≥27.6但≤66.7 原油 >66.7 ① 新建 ≥27.6但≤667 2号稳定轻烃 ①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a)采用压力罐或低压罐; b)采用固定顶罐,采取油罐烃蒸气回收措施 c)采取其他等效措施 ②符合下列要求之 a)采用浮顶罐。外浮顶罐的浮盘与罐壁之间采用双重密封,且一次密封采用浸液式、机械式鞋形等髙效密封方 式;内浮顶罐的浮盘与罐壁之间采用浸液式、机械式鞋形等高效密封方式 b)采用固定顶罐并对排放的废气进行收集处理,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不低于80%; c)采用气相平衡系 d)采取其他等效措施

5.2.2.2重点地区企业原油和2号稳定轻烃储存应符合表3规定的特别控制要求。

表3原油和2号稳定轻烃储存特别控制要求 物料真实蒸气压,kP 单罐设计容积,m3 排放控制要求 >66 原油 ≥27.6但≤667 ≥75 ≥5.2但<27.6 ②②② 2号稳定轻烃 ①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采用压力罐或低压罐 b〕采用固定顶罐,采取油罐烃蒸气回收措施; c)采取其他等效措施 ②符合下列要求之 a)采用浮顶罐。外浮顶罐的浮盘与罐壁之间采用双重密封,且一次密封采用浸液式、机械式鞋形等髙效密封方 内浮顶罐的浮盘与罐壁之间采用浸液式、机械式鞋形等高效密封方式 b)采用固定顶罐并对排放的废气进行收集处理,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不低于90%; c)采用气相平衡系统 d)采取其他等效措施

5.2.2.3现有原油储罐因特殊情况繻延迟排放控制改造的,不应晩于最近一个停工检修期,企业应将延迟改造方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