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14 (1700-1725).djvu/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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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于斯二者而已。先鄭以為「《明水》滫滌粢盛黍稷」 ,是不讀《泂酌》之詩也。《泂酌》之詩曰:「可以濯罍,可以餴饎」 ,夫豈明水哉!後鄭謂明水以為元酒,是不讀《禮運》也。《禮運》曰:「元酒在室,醴醆在戶,粢醍在堂,澄酒在下」 ,夫豈明水之為元酒哉?共明水火者,司烜也;執明水火而號祝者,大祝也;奉明水火者,大司寇也。共而後祝之,祝而後奉之,其序如此 。王昭禹曰:「祭祀必取明水火者,以物言之,則得陰陽之潔氣也;以道言之,則潔而清明,乃可以承祭祀也。」

凡邦之大事,共墳燭庭燎。

訂義鄭司農曰:「蕡燭,麻燭也。」 鄭康成曰:「墳,大也。樹于門外曰大燭,樹于門內曰庭燎,皆所以照眾為明。」 賈氏曰:「『樹于門外者,非人所執也。《燕禮》云:『甸人執大燭于庭』。不言樹者,彼諸侯禮,不樹于地門內,在路寢之庭,故曰庭燎之百,由齊桓公始』。注云:『公五十,侯、伯、子、男三十』。」其百者,天子禮,庭燎所作,以葦為中心,以布𦆑之,飴蜜灌之。若今蠟燭。百者。或百根一處。或百處設之。若人所執者。用荊燋為之。執燭抱燋。《曲禮》云。「燭不見跋」是也。

中春,「以木鐸脩《火禁》」于國中。

訂義鄭鍔曰:「中春,大火之星見于辰,季春出火,司烜先脩火禁,警以木鐸,使無不聞,則除去故火,以待新火也。」 王昭禹曰:「為季春將出火,先事而戒也。」

鄭康成曰:「火禁」 ,謂用火之處及備風燥 。《易氏》。

曰:「司烜氏脩火禁于國中而已。」 《宮正》脩火禁,乃宮中之事,詳于國,此所以為內外之辨。

軍旅脩《火禁》。

訂義《鄭鍔》曰:「眾之所聚,器甲資糧,勝敗所係,則火禁不可不謹也。」

「邦若屋誅,則為明竁」焉。

訂義鄭鍔曰:「司農謂『夫三為屋,屋誅夷三族也。康成以為若其刑剭之剭,謂所殺于甸師氏者。余謂屋誅,合一家而盡誅之。邾婁定公所斷之獄,殺其人、壞其室,洿其宮者,屋,誅也。人有罪大,無俾遺育,故舉一屋而誅之。罪人夜葬,故為明竁,欲人知其罪也,如設梏加明刑之類』。」 《易氏》曰:「竁謂壙埋之地,楬其罪于竁上,而屬」于《司烜氏》,以明為義故爾。

《禮記》

《郊特牲》

季春出火,為焚也。

謂「焚萊也。」凡出火,以火出。建辰之月,火始出。出火,以火出者,案《春秋》火出為夏三月。此火出者,謂出陶冶之火,故《左氏》昭六年,「鄭人鑄刑」書。火未出而用火,故晉士文伯譏之。若田獵之火,則昆蟲蟄後得火,田以至仲春也。

《山海經》

《南山經》

令丘之山,無草木,多火。

《大荒西經》

《崑崙之丘》,其下有弱水之淵環之,其外有炎火之山, 投物輒然。

今去扶南東萬五千里許,有火山國。其山雖霖雨,火常然,火中有白鼠,以毛作布,今之《火澣布》是也。

《尸子》

《燧人》

《燧人》「上觀星辰,下察五木以為火。」

《韓子》

《五蠹篇》

上古之世,民食果蓏蜯蛤,腥臊惡臭,而傷害腹胃,民 多疾病。有聖人作鑽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說之,使 王天下,號之曰「燧人氏。」

《淮南子》

《天文訓》

積陽之熱氣生火,火氣之精者為日。

《時則訓》

孟春之月,天子食麥與羊,服八風水,爨萁燧火。 孟夏之月,天子食菽與雞,服八風水,爨柘燧火。 孟秋之月,天子食麻與犬,服八風水,爨柘燧火。 孟冬之月,天子食黍與彘,服八風水,爨松燧火。

《大戴禮》

《夏小正》

九月主夫出火。

「《主夫》也」者,主以時縱火也。

《後漢書》

《禮儀志》

日冬至,鑽燧改火。

《博物志》

《燐火》

𩰚戰死亡之處,其人馬血積年化為燐燐,著地及草 木如露,略不可見。行人或有觸者,著人體便有光,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