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巳亥為四開闔,就生四祿焉,故各藏二陽干,戊藏 於辰戌,己藏於丑未,陰陽各歸其所,戊藏於巳,己藏 於午,則亦就寄祿而藏焉。
干有十,支有十二,干不配,肖屬而支配者,天賦氣,地 成形也。人所以稱肖屬及支而不及干者,父施氣,母 有形也,身依母而生。然人姓獨稱父者,原其受氣之 本也。
十二肖屬子為陰極,幽潛隱晦,以鼠配之,鼠藏跡。午 為陽極,顯易剛健,以馬配之,馬快行。丑為陰,俯而慈 愛,以牛配之,牛舐犢。未為陽,仰而秉禮,以羊配之,羊 跪乳。寅為三陽,陽勝則暴,以虎配之,虎性暴。申為三 陰,陰勝則黠,以猴配之,猴性黠。卯酉為日月二門,二 肖皆一竅,兔舐雄毛而孕,感而不交也。雞合踏而無 形,交而不感也。辰巳陽起而變化,龍為盛,蛇次之,故 龍蛇配辰巳。龍蛇者,變化之物也。戌亥陰斂而持守, 狗為盛,豬次之,故狗豬配戌亥。狗豬者,鎮靜之物也。 或云皆取不全之物,配肖屬者,非也。庶物萬類,豈特 十二哉?況無義理,不足信也明矣。
納音之說,有一法見於《內經論奧》,然其中亦欠詳備, 故復取其說,而撮其長者,以立一家之論。蓋甲子為 取,乙丑以為妻,隔八而生子。陽生陽為男,陰生陰為 女。至壬申為甲之男,至癸酉為乙之女。壬申癸酉,至 庚辰辛巳亦然。自庚辰、辛巳數三,轉而向南,為戊子、 己丑火。自戊子陽火隔八而生丙申男,己丑陰火隔 八而生丁酉女,丙申丁酉至甲辰乙巳亦然。又自甲 辰乙巳數三轉而向東為壬子癸丑木,自壬子癸丑 至庚申辛酉,自庚申辛酉至戊辰己巳亦然。又自戊 辰己巳數三轉而向北為丙子丁丑水,自丙子丁丑 至甲申乙酉,自甲申乙酉至壬辰癸巳亦然。又自壬 辰癸巳數三轉而中央為庚子辛丑土。自庚子辛丑 至戊申己酉,自戊申己酉至丙辰丁巳亦然。又自丙 辰丁巳數三,轉而向西,則復為金矣。夫金為氣之始, 金有聲,聲宣氣,是以樂必以金先之也。人之身亦然。 肺經為諸藏先,是以有納音之意焉。然五行各行三 者,三生萬物之義也。氣生金,金出礦,須火以成材;火 資木以驕焰,木藉水而生榮。五行皆賴土以成立。故 「火木水土」為次序也。
陰陽皆地支。六合者,日月會於子則斗建丑,日月會 於丑則斗建子,故子與丑合也。日月會於寅則斗建 亥,日月會於亥則斗建寅,故寅與亥合也。日月會於 卯則斗建戌,日月會於戌則斗建卯,故卯與戌合也。 日月會於辰則斗建酉,日月會於酉則斗建辰,故辰 與酉合也。日月會於巳則斗建申,日月會於申則斗 建巳,故巳與申合也。日月會於午,則斗建未,日月會 於未,則斗建午,故午與未合也。
六害者,蓋衝損合神,故為害也。我之和合,被其衝損, 豈不為害乎?子與丑合而未衝丑,丑與子合而午衝 子,故子害未而丑害午,寅與亥合而巳衝亥,亥與寅 合而申衝寅,故寅害巳,亥害申,卯與戌合而辰衝戌, 戌與卯合而酉衝卯,故卯害辰,戌害酉也。地支之上, 橫則為合,豎則為害,橫豎皆六,是名六合六害。術者 乃云六為六親者,非也。
十干:「甲」,萬物之始,生氣之原。草木初生,破土而出,必 有兩葉,葉中透氣,故「甲」字象形,如兩葉相抱也。「乙」,甲 陽;乙陰,甲既出而陽已露於上根,必下盤以為固,故 「乙」字亦象形,如草木之根屈曲也。丙火炎上而銳長, 養於南離,炳然而炯爛,乃其盛也,下虛而上齊,故丙 丁之字皆平頭。丁丁者,壯也。萬物至盛夏,莫不皆壯, 居正陽之位,適足與陰相當,故丁又有相當之義。戊 萬物依土而生,四行依土而立。戊配陽土,戊茂也,地物 得而茂,又茂有成之義,故能為物之始終。己為陰土, 不能獨為,必因陽以用,起己已也。依陽而起,從陽而 已,亦始終之義爾。庚西方金氣,為秋。萬物歷離明燥 極,至秋金則微陰始生,物得庚甦。庚者更也,辛者新 也,金為成實,物至秋而收斂,變陽而為陰,一新之意 存焉。壬物無終絕之理,將盡必復生,北方冬水,物氣 將盡,故先含生意。壬者妊也,物至此而懷妊也。癸者 揆也,物出有歸,閉藏為終,終遂天真,同歸一揆也。 十二支子為一陽,北方至陰,一陽至萌,生氣之端。故 子者孳也,以含孳育之義。丑者紐也,微陽雖生而體 尚弱,未免艱澀,故紐結而未能舒也。寅居東北,陰陽 之交,離陰而詣陽,敷布而條暢。寅者演也,萬物至此 而廣演矣。卯位正東,日出之所,融和之方,物至此而 咸得茂盛。卯者茂也。辰者震也,陽氣至此已盛。陽主 動,動則變化生焉,物皆得遂其所也。巳為純陽,居於 生長之方,萬物盛起,氣浮於表,故曰「巳者起也」,午者 陽已極而陰初萌,陽出於上,陰潛於下,有相忤之意。 又曰「午者大也」,物至此而無不大也。未陽已過盛而 陰漸臨,陰陽交際已成實也,物既實則有味存焉,未 者味也,申氣歷南維而陽極,至西南而陰始回,陰陽 既調,物情得伸,故申者伸也,酉者酋也,陰之首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