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七
〈十九〉日十二度。〈二百九十二分〉 《益》,二百九十九。
縮:二千一百四十 。縮積分二萬三千。
七百五十九
〈二十〉日十二度。〈四百九十六分〉 《益》,一百九十五。
縮:二千四百三十九 。縮積分二萬七千。
七十九
〈二十一日〉十三度。〈一百一十八分〉 《益》六十八。
縮:二千六百三十四 ,縮積分二萬九千。
一百四十四
〈二十二日〉十三度。〈二百三十三分〉 《損》:五十七。
縮:二千七百二 縮積分二萬九千。
九百九十九
〈二十三日〉十三度。〈三百八十八分〉 損二百二。
縮:二千六百四十五 。縮積分二萬九千。
三百六十六
〈二十四日〉十四度。〈二十九分〉 損三百四十八。
縮二千四百四十三 ,縮積分二萬七千。
一百二十三
〈二十五日〉十四度。〈一百七十四分〉 損四百九十三。
縮:二千九十五 縮積分二萬三千。
二百五十九
〈二十六日〉十四度。〈三百八十七分〉 損六百六。
縮:一千六百二 縮積分,一萬七千。
七百八十六
〈二十七日〉十四度。〈三百一十一分〉 損六百三十一。
縮:九百九十六 縮積分一萬。〈〉五。
十八
周日,十四度。〈三百三十九分小分九千六百八十四〉損六百五十。〈小分九千
六百八十四分
〉
縮三百六十五 ,縮積分,四百五十。
二
推合朔交會月蝕定大小餘。
術曰:以入曆日餘乘所入曆下損益率,以小周六千 七百五十一除之,所得以損益盈縮積分加之,為定 積分。值盈者,以減本朔朢小餘;值縮者,加之。滿日法 者,交會加時在後日。減之。不足減者,減上一日,加下 日法,乃減之,交會加時在前日。月蝕者,隨定大小餘, 為定日加時。
推加時
術曰:以時法六千二百四十六,除定小餘,所得,命以 子起筭外,朔朢加時「有餘不盡者,四之,加法得一為 少,二為半,三為太。半又有餘者,三之,如法得一為彊。 半法以上排成之,不滿半法棄之。」以彊并少為少彊, 并半為半彊,并太為太彊,得二彊者,為少弱。以定并 少為半彊,以之并半為太弱,以之并太為一弱。隨所 在辰命之,則其彊弱。日之衝為破月,常在破下蝕。
入曆值周日者
術曰:以周日月餘乘損率,以周日度小分并,又以入 曆日餘乘之,為實,以小周乘周日日餘為法。實如法 得一,以減縮積積分,有餘者以加本朔朢小餘。小餘 滿日法,從大餘一,是為蝕後日。推加時,如上法。
《推日月合朔弦朢度術》第五。
推日度
術曰:置入紀朔積日,以日度法乘之,滿周天去之,餘 滿日度法為度,不盡為餘,命度起牛前十二度。
牛前十二度,在斗十五度也。
宿次除之,不滿宿者,筭外,即天正十一月朔夜半日 所在度。
推日度又法
術曰:「置周天三百六十五度,斗分一千四百七十七, 以冬至去朔日數減一,餘以減周天度,冬至小餘減 斗分,不足減者,減度一,加日度法乃減之。命起如上, 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日夜半日所在度。」
求次月日所在度
《術》曰:月大加三十度,月小加二十九度,求次日加一 度,宿次除之,逕斗去其分一千四百七十七。
推合朔日月共度
術曰:以章歲乘朔小餘,以章月除之,所得為大分。不 盡小分,以加夜半日度分,分滿日度法從度,命起如 前,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合朔日月共度。
求次月合朔共度
術曰:加度二十九,大分三千二百一十五,小分二千 四百五十五。小分滿章月從大分,大分滿日度法從 度,宿次除之,逕斗除其分,則次月合朔,日月共度。
推月度
術曰:置入紀朔積日,以月周八萬一千一十二乘之, 滿周天去之,餘以日度法約之為度,不盡為度分。命 度起牛前十二度,宿次除之,不滿宿者筭外,即所求 年天正十一月朔夜半月所在度及分。
推月度又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