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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曆法典

 第三十九卷目錄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九

  元五庚午元曆上

曆法典第三十九卷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九

元五

庚午元曆上

《演紀》「上元庚午,距太宗庚辰歲,積年二千二十七萬 五千二百七十筭外。上考往古,每年減一筭;下驗將 來,每年加一筭。」

步氣朔術

日法,五千二百三十。

歲實,一百九十一萬二百二十四。

通餘二萬七千四百二十四。

朔實:一十五萬四千四百四十五。

通閏,五萬六千八百八十四。

歲策:三百六十五, 餘一千二百七十四。

朔策:二十九, 餘二千七百七十五。

氣策:一十五, 餘一千一百四十二, 秒六十。 朢策:一十四, 餘四千。二, 秒四十五。

象策:七, 餘二千。一 秒二十二半。

沒限,四千八十七, 秒三十。

朔虛分,二千四百五十五。

旬周:三十一萬三千八百。

紀法:六十,      秒母九十。

求天正冬至

置上元庚午以來積年,以歲實乘之,為通積分;滿旬 周去之,不盡,以日法約之為日,不盈為餘。命壬戌筭 外,即得所求天正冬至大小餘也。

先以里差加減通積分,然後求之。求里差術,具《月離篇》中。

求次氣

置天正冬至大、小餘,以氣策及餘累加之,秒盈秒母 從分,分滿日法從日,即得次氣日及餘分秒。

求天正經朔

置通積分,滿朔實去之,不盡為閏餘。以減通積分,為 朔積分;滿旬周去之,不盡,如日法而一,為日,不盡為 餘,即得所求天正經朔大小餘也。

求弦朢及次朔

置天正經朔大小餘,以象策累加之,即各得弦、朢及 次朔經日及餘秒也。

求沒日

置有沒之氣恆氣小餘,如沒限以上,為有沒之氣。以 秒母乘之,內其秒,用減四十七萬七千五百五十六, 餘滿六千八百五十六而一。所得併入恆氣大餘內, 命壬戌筭外,即得為沒日也。

求滅日

置有滅之朔小餘。經朔小餘不滿朔虛分者六因之,如四百九十 一而一,所得併經朔大餘,命為滅日。

步卦候發斂術

候策:五, 餘三百八十,   秒八十。

卦策:六, 餘四百五十七、 秒六。

貞策:三, 餘二百二十八, 秒四十八。

秒母:九十。

辰法:二千六百一十五。

半辰法:一千三百七半。

刻法:三百一十三, 秒八十。

辰刻,八, 分一百四, 秒六十。

半辰刻,四, 分五十二, 秒三十。

秒母:一百。

求七十二候

置節氣大小餘,命之為初候;以候策累加之,即得次 候及末候也。

求六十四卦

置中氣大、小餘,命之,為「公卦。」以卦策累加之,得辟卦。 又加,得內卦。以貞策加之,得節氣之初,為《侯外卦》。又 以貞策加之,得「大夫卦。」又以卦策加之,為《卿卦》也。

求土王用事

以貞策減四季中氣大、小餘,即得土王用事日也。

求發斂

置小餘,以六因之,如辰法而一,為辰數;不盡,以刻法 除,為刻,命子正,算外,即得加時所在辰刻分也。

如加半辰法,即命子初。

求二十四氣卦候

《恆氣》:月中節四正卦  初候:     「次候」:        「末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