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曆法典
第三十九卷目錄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九
元五〈庚午元曆上〉
曆法典第三十九卷
曆法總部彙考三十九
元五
庚午元曆上
《演紀》「上元庚午,距太宗庚辰歲,積年二千二十七萬 五千二百七十筭外。上考往古,每年減一筭;下驗將 來,每年加一筭。」
步氣朔術
日法,五千二百三十。
歲實,一百九十一萬二百二十四。
通餘二萬七千四百二十四。
朔實:一十五萬四千四百四十五。
通閏,五萬六千八百八十四。
歲策:三百六十五, 餘一千二百七十四。
朔策:二十九, 餘二千七百七十五。
氣策:一十五, 餘一千一百四十二, 秒六十。 朢策:一十四, 餘四千。〈闕〉二, 秒四十五。
象策:七, 餘二千。〈闕〉一 秒二十二半。
沒限,四千八十七, 秒三十。
朔虛分,二千四百五十五。
旬周:三十一萬三千八百。
紀法:六十, 秒母九十。
求天正冬至
置上元庚午以來積年,以歲實乘之,為通積分;滿旬 周去之,不盡,以日法約之為日,不盈為餘。命壬戌筭 外,即得所求天正冬至大小餘也。
先以里差加減通積分,然後求之。求里差術,具《月離篇》中。
求次氣
置天正冬至大、小餘,以氣策及餘累加之,秒盈秒母 從分,分滿日法從日,即得次氣日及餘分秒。
求天正經朔
置通積分,滿朔實去之,不盡為閏餘。以減通積分,為 朔積分;滿旬周去之,不盡,如日法而一,為日,不盡為 餘,即得所求天正經朔大小餘也。
求弦朢及次朔
置天正經朔大小餘,以象策累加之,即各得弦、朢及 次朔經日及餘秒也。
求沒日
置有沒之氣恆氣小餘,如沒限以上,為有沒之氣。以 秒母乘之,內其秒,用減四十七萬七千五百五十六, 餘滿六千八百五十六而一。所得併入恆氣大餘內, 命壬戌筭外,即得為沒日也。
求滅日
置有滅之朔小餘。〈經朔小餘不滿朔虛分者〉六因之,如四百九十 一而一,所得併經朔大餘,命為滅日。
步卦候發斂術
候策:五, 餘三百八十, 秒八十。
卦策:六, 餘四百五十七、 秒六。
貞策:三, 餘二百二十八, 秒四十八。
秒母:九十。
辰法:二千六百一十五。
半辰法:一千三百七半。
刻法:三百一十三, 秒八十。
辰刻,八, 分一百四, 秒六十。
半辰刻,四, 分五十二, 秒三十。
秒母:一百。
求七十二候
置節氣大小餘,命之為初候;以候策累加之,即得次 候及末候也。
求六十四卦
置中氣大、小餘,命之,為「公卦。」以卦策累加之,得辟卦。 又加,得內卦。以貞策加之,得節氣之初,為《侯外卦》。又 以貞策加之,得「大夫卦。」又以卦策加之,為《卿卦》也。
求土王用事
以貞策減四季中氣大、小餘,即得土王用事日也。
求發斂
置小餘,以六因之,如辰法而一,為辰數;不盡,以刻法 除,為刻,命子正,算外,即得加時所在辰刻分也。
如加半辰法,即命子初。
求二十四氣卦候
《恆氣》:〈月中節四正卦〉 初候: 「次候」: 「末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