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起角,丙丁而下例知。凡宮為土,商金角木,徵火 羽水,迭為次第,終而復始,各以所生者為納音。
步朔閏第三
朔策:二十九日五十三刻五分九十三秒。
朢策,十四日七十六刻五十二分九十六秒半。 弦策,七日三十八刻二十六分四十八秒少。
寅月策,五十九日六刻十一分,八十六秒。
卯月策,八十八日「五十九刻十七分七十九秒。 辰月策,百一十八日十二刻二十三分七十二秒。 巳月策,百四十七日六十五刻二十九分六十五秒。 午月策,百七十七日十八刻三十五分五十八秒。 未月策,二百六日七十一刻四十一分五十一秒。 申月策,二百三十六日二十四刻四十七分四十四 秒。」
酉月策,二百六十五日七十七刻五十三分三十七 秒。
戌月策,二百九十五日三十刻五十九分三十秒。 亥月策,三百二十四日八十三刻六十五分二十三 秒。
子月策,三百五十四日三十六刻七十一分十六秒。 丑月策,三百八十三日八十九刻七十七分九秒。
求閏餘
置歲定積,來加、往減,二十日二十刻五十分,朔策為 法。除之,不盡,來,即所求。往反。減朔策,得閏餘。
求汎閏
視閏餘在十八日已上者,其年有閏。置所求閏餘全 分,加九十刻六十三分,卻與朔策相減,視餘幾日為 閏幾月起建寅月命之,即汎閏月。不滿日者,有閏在 年前子丑月。
求朔積
置所求月策,減去閏餘,即其月朔積。若求閏月及閏 後月者,復加朔策方為其月朔積。
求經朔弦朢
置所求朔積,加黃鍾正律大、小餘,滿律總,去之,各得 其月經朔。加以朢策,即得經朢。以弦策加經朔,得上 弦,加經朢,得下弦。
又法:置正月經朔大、小餘,累加弦策,滿律總去之,亦 得弦、朢及次朔大、小餘。若徑求次朔,以朔策加之。 凡考古係天正者,以年前十一月為正月,正月為三 月;「係地正」者,以年前十二月為正月,正月為二月。各 照常法推之。
求盈虛
置十六日,減所求半律策餘為沒限。恆氣小餘。在沒 限已上,為有沒之氣。以十五乘之,用減半律策餘如 半律策小餘而一,為日。併恆氣大餘為沒。《古曆》謂之 沒,今曆謂之盈。
置三十日,減去朔策,餘為朔虛。經朔小餘在朔虛已 下,為有滅之朔。以三十乘之,如朔虛而一,為日,併經 朔大餘為滅。古曆謂之滅,今曆謂之虛。
步日躔第四
日平行一度。
躔周,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
躔中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半。
象策,九十一度,三十一分,二十五秒。
半象策,四十五度六十五分六十二秒半。
辰策:三十度,四十三分,七十五秒。
半辰策,十五度二十一分八十七秒半。
《赤道歲差》,一分五十秒。
《黃道歲差》,一分三十八秒。
「盈初縮末限」:八十八日九十一刻。
「《縮初盈》末限」:九十三日七十一刻。
求經朔弦朢入曆
置歲定積,與次年歲定積相減,餘為歲周;半之,為歲 中。凡所求月朔積,即經朔入曆。以弦朢策加之,得弦、 朢入曆。冬至後為盈,夏至後為縮。滿歲中去之,即盈 縮相代。
求盈縮初末限
《視入曆》,盈者,在盈初縮末限已下;縮者,在縮初盈末 限已下,為初限;已上反減歲中,餘為末限。
求盈縮差
盈初縮末者,立差三十一忽,平差二分四十六秒,定 差五百一十三分三十二秒;縮初盈末者,立差二十 七忽,平差二分二十一秒,定差四百八十七分六秒。 各置立差,以所求限大餘乘之,加平差,又乘之,用減 定差,再乘之,滿萬為度,不滿,退除為分秒,命為盈縮 積;與次限盈縮積相減,餘為盈縮分。以乘入曆初、末 限下小餘,萬約為分,加入其限盈縮積,為盈縮差。
赤道宿度
漢《太初》所測, 唐開元所測, 宋皇祐所測, 角十二度。
亢: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