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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29 (1700-1725).djvu/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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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師譬如北辰,四方拱之,晝夜漏刻,宜為曆準。至如 「岳臺」,乃前代測景之處,謂之「地中」,故略載之,以見隨 處晷漏不同。

求每日子正、午正日躔黃道去極度。

置所求日晨前夜半黃道積度,滿躔中,去之,在象策 已下,為初限;已上,反減躔中,餘為末限;滿積度,去之, 餘以其段內外差乘之,如律母而一,為分,用減內外 度,為出入赤道內外度;內減外加《象策》,即所求日子 正去極度及分秒。求午正去極度,放此。

求「每日午正隨處日去地度。」

置所求日午正日躔黃道去極度及分,併其處北極 出地度及分,用減躔中,餘即其處日去地度,為弧半 背。

若弧半背在象策已上,反減躔中,餘為弧半背,則知景在表南。

約量矢數,與限二十九度五分五十秒相減,餘以六 十一分七十七秒乘之,律母除之,為加減差。矢在限 已上加,已下減,加減百八十七度九十分,為定差。以 矢與五十八度十一分相減,餘以定差乘之,度如律 母而一,為分,不滿,退除為秒,併入九度,為法。復以矢 與百一十六度二十二分相減、相乘,及矢自乘、相併, 為實。開方所得,進一位,以法除之,為弧半背,即其處 日去地度及分秒。如不同,更增損矢數算之,以同為 矢定數。

求每日隨處中晷汎數

置五十八度十一分,減去所求矢定數,餘用八因,為 實,復以矢與百一十六度二十二分,相減、相乘,平方 開之,為法。除實命度為尺,即其日其處中晷汎數。

求每日隨處中晷定數

各於其處立八尺表,每日實測午晷真數,而與算術 所求晷數相減,餘名為「地形差。」所測晷數,多則為加, 少則為減,加減所算晷數,即其日其處中晷定數。

求二至加時真數

取二至前後晷數近似者相減,餘以律母乘之,為實。 取其次日晷數相減,餘為法。實如法而一,為刻。求冬 至,視其前晷,多則為減差,少則為加差。夏至反之,總 計距日刻數,以差加減折半加五十刻,為前距定日; 以其日算外命之,即二至加時真數。

求「每日半晝夜及日出入晨昏分。」

置所求初末限,滿積度,去之,餘以其段晝夜差乘之, 如律母而一,為分;前多後少為減,前少後多為加;加 減其段半晝夜分,為所求半晝夜分。以半夜分便為 日出分,用減百刻,餘為日入分。於日出分減二刻半, 餘為晨分。於日入分加二刻半,則為昏分。

求晝夜刻及日出入時刻。

置其日半夜分,二因之,如律母而一,所得為夜刻;用 減百刻,餘為晝刻。以日出入分,依時刻法求之,即得 所求時刻。

求更點所在時刻

置其日晨分,二因,五約之,為更率;又五約之,為點率。 各以其率乘所求更點數,用加其日昏分,內減更點 率,滿百刻去之,不滿,依時刻法求之,即得所求時刻。

求昏後夜半中星

置躔中度及分,以共次日晨前夜半赤道日度及分 秒,加而命之,即所求日昏後夜半中星積度及分秒。

求逐日昏曉中星

置其次日晨分,以躔周加一度乘之,萬約為度,昏減 曉加所求日昏後夜半中星積度,即昏曉中星積度 及分秒。

求逐更逐點中星

置昏後曉中星積度。不及則加躔周以曉前昏中星積度減 之,餘,二十五而一,所得,為點差。置昏中星積度,命為 一更一點,以點差累加之,滿赤道宿度去之,即逐更 逐點中星宿度及分秒。

求九服所在漏刻

各於所在,以儀測驗,或下水漏,以定其處。冬至或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