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31 (1700-1725).djvu/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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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二十四約之,則太極包四十九用也。

千二百之數,亦得二十四箇五十也。虛一不用,太極包四十九用也。

綜生數,約中積,皆十五。

成數四十也。四十箇十五,則得中積六百之數,故曰:「成數約中。積者十五。」

綜成數,約中積,皆四十。

生數十五也,十五箇四十,亦得中積六百之數,故曰「生數約中積四十」 也。十五四十乘六百之數可也,復約之而歸於十五四十亦可也。

兼而推天地之數,以五位取之,復得二「中」之「合」也;

四十與十五,即五十五。天數二十五,地數三十,天地之數五十有五,與地合也。天之中數五,地之中數六也。五五二十五,五六三十,共成五十有五,故曰:「以五位取之,復得二中之合」 也。

著數之變,九六各一,《乾坤》之象也;

《乾》為九,九老陽,《坤》為六,六老陰,各居其一也。

七八各三,六子之象也。

七為少陽,震長男,坎中男,艮少男,凡三少陽也。八為少陰,巽長女,離中女,兌少女,凡三少陰也。

故「爻象通乎六十,策數行乎四百四十;是以大衍為 天地之樞,如環之無端。」此一行取以為起曆之法也。 其候卦則本乎《月令》。七十二候之卦也《日卦》則本乎《孟氏章 句》。十二卦主十二月復姤之頻也定朔則本乎劉孝孫、傅仁;均歲差 則本乎虞喜、何承天;更積法曰《演法》,變日法曰《通法》, 改周天曰乾實,此又一行變諸曆法之名,以從《大衍》 之類也。《唐志》曰:「自太初至麟德,曆有二十三家,與天 雖近而未密也。」至於《一行》,密矣,其倚數立法,固無以 易也。後世雖有改作,皆依倣而已。《唐志》之言誠是也, 特其知《大衍》之曆倚《易》數之法而不知其變。諸曆之 衍,以從大衍之數,是以表而出之。

大衍演天地之數

「以《大衍》起數者,自伏羲始;以《大衍》名曆者,自一行始。 夫衍者,演天地之數也。後世之曆,多以古律起,而一 行《大衍曆》,獨以《易》數起焉。」勾稽微秒,分積毫釐,蓋有 得於伏羲之遺畫,君子安可以疏議一行哉?今以《大 衍曆》觀之,「一六為爻位之統,五十為《大衍》之母。合二 始以位剛柔,所以明天一地二之數也;合二中以通 律呂,所以正天五地六之數也。合二終以紀閏餘,所 以窮天九地十之數也。以生乘成,吾於六百,而得天 中之積焉。以成乘生,吾又於六百,而得地中之積焉。 自一六至五六,一七至五七,一八至五八,一九至五 九,一十至五十,生成相乘,各有六百,吾又於是而得 千二百之算焉。」一行固非拘於數者葢。積黍之法可 行,而黍之小大則不可積;斷竹之制中倣,而孔之厚 薄則不可均;按尺之說可驗,而尺之長短則不可證。 又孰若以無形而御有形,以不物而制有物哉?吁,此 《大衍曆》起於《易》,所以為後世之精密者歟。不然,唐自 《太初》至麟德,凡二十三家,何以獨稱美於《大衍》乎?然 而大衍起算,亦不專於《易》也。蓋歲星得於虞喜,日食 衝於姜岌,定朔得於傅仁均,九道得於張子信,而「《演 紀》之端,日在虛一度」,又得於堯之甲子。此尤足以見 其通而不溺於術數也。

總論諸曆

西漢之曆,莫善於《太初》;東漢之曆,莫善於《四分》;由魏 至隋,莫善於《皇極》。在唐則《大衍》為善,在五代則《欽天》 為善。然其立法各有不同。《太初》以八十一為日法,《四 分》則用蔀月九百四十,《皇極》則用一千二百四十二, 《大衍》則用二千四十,《欽天》則用七千二百。其多寡之 異何耶?《太初》以三百八十五為斗分,四分則用章法 十九,《皇極》則用萬二千一十有六,《大衍》又以七百七 十九為虛分,《欽天》則一千八百八十四,其損增又如 此之異,何耶?《太初》諸曆則日為一法,度為一法,至《大 衍》又合日度為一法,《太初》諸曆則餘分置於斗分,至 《大衍》則餘分置於虛分。此又何耶?《太初》之曆本於鐘 律,以八十一分為統母,其數起於黃鐘之籥,而終漢 之曆號為最詳。《開元》之曆本乎《大衍》,以四十九分為 算,而終唐之世號為最密。是非所祖之多門,而為數 則同也。黃帝造曆,元起辛卯,高陽氏起乙卯,虞舜用 戊午。夏、商、周以三統改正朔,是非立元之多門,為數 則同也。漢靈帝時,劉洪作《乾象曆》,以五百八十九為 紀,四百四十五為斗分。魏文帝時,韓翊造《黃初曆》,以 四千八百八十三為紀法,千二百五為斗分。漢之曆 或八十一為法,魯之曆或以九百四十為算,是非倚 數之多門,而為數則一也。

自劉歆作《三統曆》,推《易》以合《春秋》,然後知作曆不可 無所本。自杜預序《長曆》,以為天運必有差,而後知用 曆之不可有所拘。秦、漢以來,古曆不傳,所存者自黃 帝至魯凡七家,其用於漢初,惟顓帝曆耳。然度數之 失,服色之乖,議者已非之,豈非法久則弊變而通,通 而久,固有所待耶?且《太初》之曆非不密也,然可行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