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曆法典
第一百十六卷目錄
算法部彙考八
算法統宗四〈粟布章第二〉
曆法典第一百十六卷
算法部彙考八
《算法統宗四》
粟布章第二
粟,米也。布,錢也。以粟稻等率求米之精粗,以斛斗求 糧之多寡,以丈尺求帛之長短,以斤兩求物之輕重, 以御變易。
粟布歌
穀為糙米要須知,法實分明莫亂題。米為實數穀為 法,以法除之更不疑。若言糙米為白米,糙法《白實》以 除之。要將易換貴求賤,乘來除去不差池。
諸數率數
比若粟換稻,置粟,以稻率乘之,為實,以粟率為法除之,得稻。今率不一,姑記之。餘倣此。
粟率。〈五十〉 《稻率》。〈六十〉 《糲率》。〈三十〉 《糲,飰》。〈七十五〉 粺米。〈二十七〉御米:〈二十一〉 御飰:〈四十二〉 粺飰,大麵。〈各五 十四〉 小麵。〈十三半〉 糳米。〈二十四〉 鼓。〈六十三〉 麻、麥、菽〈各四十五〉
今有穀八百六十八石五斗,礱為糙米四百一十六 石八斗八升。問每穀一石,礱糙米若干
答曰:「糙米四斗八升。」
《法》曰:「置糙米為實,以穀數為法除之,即得。」
今有糙米四百一十六石八斗八升,舂作白米三百 三十三石五斗零四合。問糙米每石得白米若干? 答曰:「白米八斗。」
《法》曰:「置白米數為實,以糙米數為法除之即得。 今有糯米二百一十六石,每糯米一石,換粳米一石 五斗,問該粳米若干?」
答曰:「三百二十四石。」
法曰:「置糯米為實,以每石加五」為法加之,或用十五 乘法,亦得。
今有粳米三百二十四石,每米一石五斗,換糯米一 石,問該糯米若干?
答曰:「二百一十六石。」
法曰:「置粳米為實,以每石減五為法」,定身除之,或用 十五除,亦得。
原借人小麥四百五十六石、今將白米照依時價估 折還之。其麥每石價四錢五分,白米每石價七錢五 分。問該還白米若干
答曰:「二百七十三石六斗。」
法曰:置麥數,以麥價四錢五分乘之,得二百零五兩 二錢為實,卻以米價七錢五分為法除之,即得。 今有芝麻四百五十六石,易換米豆,只云「芝麻三斗 換米五斗,米五斗換豆七斗」,問米豆各若干?
答曰:「米七百六十石、豆一千零六十四石。」
《法》曰:置麻為實,以三斗歸之,得一百五十二石。以米 五斗因之,得米七百六十石。若換豆,即以米用五 歸之,仍得一百五十二石。以豆七斗因之,得豆一千 零六十四石。《合問》。
今有人原借九色金五十兩,今還八色金。問該若干? 答曰:「八色金五十六兩二錢五分。」
《法》曰:置借九色金五十兩,以九因之,得赤金四十五 兩為實。卻以今還八色除之,即得。
今有八色金五十兩,用價銀二百兩;今又換九色金 四十兩,問該銀若干?
答曰:「銀一百八十兩。」
法曰:置九色金四十兩,以九因之,得赤金三十六兩。 以價二百兩因之,得七千二百兩為實。另置八色金 五十兩,以八因之,得赤金四十兩為法。除之,即得。
官糧帶耗歌
官糧帶耗在其中,一石例加七升同。要見正米減去 七,隔位除之法更隆。
今有正米二百一十二石,每石加耗七升,問該耗米 若干?
答曰:「一十四石八斗四升。」
《法》曰:「置正米為實,以耗米七升」為法,因之即得。 今有耗米一十四石八斗四升,每石耗米七升,問該 正米若干。
答曰:「二百一十二石。」
《法》曰:「置總耗米為實,以每石耗米七升為法除之,即 得。」
今有官糧二千七百六十五石九斗五升,每正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