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次商六箇於左初商三十之次。下法亦置六於 倍方之次,共七十五。以左六對右七呼,六七除實四 百二十。又左六對右五呼,五六除實三十,恰盡合問。 今有《三稜物外周》三十六箇問,總積若干?
答曰:「九十一箇。」
法曰:置外周三十六於左,亦置三十六於右,加內周 九,共四十五,相乘,得一千六百二十,為實。以束法十 八除之,得九十,加中心一合問。
凡三稜物,乃是九箇,周中包一,自內之外,每層加九;自外之內,每層減九。以九歸外周,即知層數。如外周三十六,是四九即四層。餘倣此。
假如方箭積六十,四根問外周若干。
答曰:「外周二十八根。」
法曰:此是雙層者,只以方箭積為實,以《開平》方法除 之,得一面方八根;卻減去一根,得七根。以四因,得外 周二十八根。若前方箭積八十一根,乃是單層者。 若只以方箭為實,以開平方法除之,得一面方九根; 卻減去一根,得八根。以四因,亦得外周三十二根。
面方八數為雙,乃八八六十四也;九數為單,乃九九八十一也。此法捷徑無差,雙層、單層皆可用。
《演段根源》,《開方圖解》。
夫算之術,「入則諸問,出則直田。」蓋直田能致諸用,而 有此說,故立「演段」,蓋欲演算之片段也。知片段則能 窮根源,既知根源而心無朦昧矣。今摘《數問》詳註圖 解,以明後學,其餘自可引而伸之,不待盡述。
直田「長闊相乘」 ,與《萬象》同意。
今有直田,積八百六十四步,只云「闊不及長一十二。」
帶縱平方圖
步問長闊各若干答曰長三十六步闊二十四步
法曰置積為實以不及十二列於右為帶縱開平方法除之初商二十於左下法亦置二十加於縱上共三十二皆與上商二十相呼除實六百四十餘實二
百二十四,卻以下法,初商二十倍之,共五十二。次商 四於初商二十之次。下法亦置四於倍方之次,共五 十六。皆與左次商四相呼,除實恰盡,得闊二十四步。 加差一十二步,得長三十六步。《合問》。
今有直田積八百六十四步,只云「長、闊相差一十二 步。」問「長、闊相和共若干?」
答曰:「長闊相和六十步。」
法曰:置田積,以四因,得三千四百五十六步。另以差 一十二步自乘,得一百四十四步,併四因積,共三千。
長闊相差求和圖
六百步乃是相和之積用開平方法除之得長闊相和六十步合問若問長數加差折半即得
演段解曰四因積者乃是四長四闊積居邊共三千四百五十六步卻以相差一十二步自乘得一百四十四步補中得相和積二
千六百步,以《開平方法》除之,得長闊相和六十步也。 今有直田積八百六十四步,只云「長闊相和六十步。」 問長、闊相差若干?
答曰:「長闊相差一十二步。」
法曰:置田積,以四因,得三千四百五十六步。另以相 和六十步自乘,得三千六百步,卻減去四因積三千 四百五十六步,餘一百四十四步,乃相差自乘積,用 開平方法除之,得長闊相差一十二步。合問。
《長闊相和求差》圖同前。
解曰:其相和六十步,自乘積三千六百步,內有四因積四箇,共三千四百五十六步,居邊有一箇相差。自乘積一百四十四步,用開平方法除之,得長闊相差十二步。
今有直田,積八百六十四步,只云「長、闊相和。六十步, 問長、闊各若干?」
答曰:「長三十六步,闊二十四步。」
法曰:置積為實,以相和六十步於右,為減縱。開平方 法除之,上商二十於左,就將右縱減去上商二十餘。
減縱開方圖
四十與上商二十相呼除實八餘實六十四步又以上商二十再減餘縱二十仍餘縱二十次商四步亦減餘縱二十仍淨餘縱十六與次商四相呼除實盡得闊二十四步以減相和六十步餘得長三十六步合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