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38 (1700-1725).djvu/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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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機所會,從而鼓之,以肆其毒。使陛下思之,則其端 本發于朝廷;使天下指之,則其事不由于政府。幸而 洞察于聖心,則諸司代嵩受其罰;不幸而遂傳于後 世,則陛下代嵩受其訾。陛下豈誠以嵩為賢邪?自嵩 輔政以來,惟恩怨是酬,惟貨賄是斂。群臣憚陰中之 禍,而忠言不敢直陳。四方習貪墨之風,而閭閻日以 愁困。頃自庚戌之後,外寇陸梁,陛下嘗募天下之武 勇以足兵,竭天下之財力以給餉,搜天下之遺逸以 任將,行不次之賞,施莫測之威,以風示內外矣。而封 疆之臣卒未有為陛下寬宵旰憂者。蓋緣權臣行私, 將吏風靡,以掊克為務,以營競為能,致朝廷之上,用 者不賢,賢者不用,賞不當功,罰不當罪。陛下欲志太 平,則群臣不足承德于左右;欲遏戎寇,則將士不足 禦侮于邊疆。財用已竭,而外患未見底寧;民困已極, 而內變又虞將作。陛下躬秉至聖,憂勤萬幾,三十二 年于茲矣。而天下之勢,其危如此,非嵩之奸邪,何以 致之?臣願陛下觀上天垂象,察祖宗立法之微,念權 柄之不可使移,思紀綱之不可使亂,立斥罷嵩,以應 天變。則朝廷清明,法紀振飭,寇戎雖橫,臣知其不足 平矣。」當是時,楊繼盛以劾嵩得重譴。帝方蓄怒以待 言者。周冕爭冒功事,亦下獄。而錦疏適至。帝震怒,手 批其上,謂錦欺天謗君。遣使逮治,復慰諭嵩備至。于 是錦萬里就徵,屢墮楹車,瀕死者數矣。既至,下詔獄 拷訊四十,斥為民。

按《續文獻通考》:「三十二年春正月戊寅朔,日蝕。是月, 御史趙錦、徐栻上言修內治,錦削籍。」

三十四年十二月晦,日光暗,有日影百千,摩盪而散。 按《續文獻通考》:「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晦日,白光忽 暗,青黑紫色,日影如盤,數十相摩,視久則百千飛盪 滿天,向西北而散。」

四十年春二月辛卯朔,日蝕。五月,日光相盪。

按《續文獻通考》:是年,曆官推步,申酉間當日蝕,陰雲 不見。閣臣嚴嵩曰:「日雖有雲,而申酉時日色不加晦, 是不蝕也,請舉大謝禮。」從之。

按《明外史吳山傳》:「嘉靖四十年二月朔,日當蝕微陰。 曆官言:日蝕不見,即同不蝕。帝以為天眷,喜甚。嵩趣 部急上賀,侍郎袁煒亦為言。山仰首曰:『日方虧,將誰 欺耶』?仍救護如常儀。帝大怒,山引罪。帝謂山守禮無 罪,而責禮科對狀。給事中李東華等震懼,劾山請與 同罪。帝乃責山賣直沽名,停東華俸。嵩言罪在部臣」, 帝乃貰東華等,命姑釋山罪。吏科梁夢龍等見帝怒 山甚,又惡專劾山,乃并吏部尚書吳鵬劾之。詔鵬致 仕,山冠帶閒住。時皆惜山,而深快鵬之去。

按《江西通志》:「嘉靖四十年五月,撫州見日光相盪。 四十二年,日變色。」

按《廣西通志》:「嘉靖四十二年冬十月,靈州日未出,地 浮白光,既出,見青輪高一丈,復常明。」

四十五年日𩰚 按《湖廣通志》:「嘉靖四十五年八月,華容縣西,忽天開 日𩰚。」

穆宗隆慶三年春正月日蝕

按:《續文獻通考》:「隆慶三年春正月朔,日蝕。」

按《明外史高拱傳》:「殷士儋,隆慶元年擢侍讀學士。明 年春,拜禮部尚書。其明年正月朔朢,日月俱蝕。士儋 疏請布德緩刑,納諫節用,飭內外臣工講求民瘼,報 聞。」

四年春正月,日蝕。

按《續文獻通考》:「隆慶四年春正月朔,日蝕。禮部奏請 免朝,上避殿減膳,修省三日。」

按《明外史陳吾德傳》:「『隆慶三年,擢工科給事中。明年 正月朔,日有蝕之,已而月復蝕。吾德言歲首日月並 蝕,天之大災。陛下宜屏斥一切玩好,應天以實』。詔遣 中官督織造,吾德偕同官嚴用和切諫報聞。」

五年,日暈珥,有白虹戟氣。

按《續文獻通考》:「隆慶五年三月辛巳,日暈有珥,白虹 亙天,左右戟氣俱蒼白。」

六年六月,日蝕。

按《明會典》:「隆慶六年,大喪方成服。遇日蝕,百官先行 哭臨,後赴禮部。青素衣、黑角帶,向日行四拜禮,不用 鼓樂。」

按《續文獻通考》:「隆慶六年六月乙卯朔,日蝕。」

神宗萬曆元年四月朔日蝕既晝晦

按:《江西通志》云云。

三年,日蝕星見。

按《續文獻通考》:「萬曆三年夏四月朔,日蝕,未刻晦,諸 星照曜,至申刻漸明。」

八年二月朔,日蝕。

按:《廣東通志》云云。

十一年十一月朔,日蝕。

十八年秋七月朔,日蝕。

二十一年冬十月朔,日蝕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