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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40 (1700-1725).djvu/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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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

 第四十卷目錄

 星變部彙考十四

  北魏一太祖皇始二則 天興六則 天賜六則 太宗永興五則 神瑞三則 泰

  常八則 世祖始光四則 神麚四則 延和二則 太延五則

庶徵典第四十卷

星變部彙考十四

北魏一

太祖皇始元年有星彗於旄頭

按:《魏書太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後志》:「皇始元年夏 六月,有星彗於旄頭。彗所以去穢布新也。皇天以黜 無道,建有德,故或馮之以昌,或由之以亡。自五胡蹂 躪生人,力正諸夏,百有餘年,莫能建經始之謀而底 定其命。」是秋,太祖啟冀方之地,實始芟夷滌除之,有 德教之音,人倫之象焉。終以錫類長代,修復中朝之 舊物,故將建元立號,而天街彗之,蓋其祥也。先是,有 大黃星出於昴、畢之分,五十餘日。慕容氏太史丞王 先曰:「當有真人起於燕、代之間,大兵鏘鏘,其鋒不可 當。」冬,十一月,黃星又見,天下莫敵。

是歲六月,木犯哭星。木,人君也,君有哭泣之事。是月,太后賀氏崩。至秋,晉帝殂。

《皇始》二年正月,火犯哭星。六月,月掩金於端門外。八 月,火守井鉞。

按《魏書太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二年六月庚 戌,月掩太白,在端門外。占曰:「國受兵。」九月,慕容賀驎 率三萬餘人出寇新市。十月,太祖破之於義臺塢,斬 首九千餘級。 又按《後志》:六月庚戌,月掩金於端門 之外,戰祥也。變及南宮,是謂朝廷有兵。時燕王慕容 寶已走和龍。秋九月,其弟賀驎復糾合三萬眾寇新 市,上自擊之,大敗燕師於義臺,悉定河北。而晉桓元 等連衡內侮,其朝廷日夕戒嚴,

是歲正月,火犯哭星。《占》有死喪哭泣事。秋八月,又守井鉞。占曰「大臣誅。」十月,襄城王題薨。明年正月,右軍將軍尹國於冀州謀反,被誅。

天興元年八月木晝見胃十一月月犯東上相

按《魏書太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天興元年十 一月丁丑,月犯東上相。」 又按《後志》。「八月戊辰,木晝 見胃。」胃,趙代墟也。天之事,歲為有國之君,晝見者 並明而干陽也。《天象若》曰:「且有負海,君實能自濟其 德而行帝王事。」是月,始正封畿,定權量,肆禮樂,頒官 秩。十二月,群臣上尊號。正元日,遂禋上帝於南郊。由 是魏為北帝,而晉氏為南帝。

《天興》二年夏五月,月奄東上相,辰犯軒轅。八月,月犯 牽牛。

按《魏書太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二年五月辛 酉,月奄東上相。八月壬辰,月犯牽牛。占曰:「國有憂。」三 年二月丁亥,皇子聰薨。 又按《後志》:元年十月至二 年五月,月再奄東蕃上相。相所以蕃輔王室而定君 臣位。天象若曰:今下陵上替,而莫之或振,將焉用之 哉?且曰:中坐成刑,貴人奪勢。是歲桓元專殺殷仲堪 等,制「上流之眾」,晉室由是遂卑。

是歲五月,辰星犯軒轅大星。《占》曰「女主當之。」

天興三年三月,月犯填星於牽牛,有星孛於奎。七月, 月又犯填星於牽牛,又犯哭星。

按《魏書太祖本紀》,「時太史屢奏天文錯亂。帝親覽經 占,多云改王易政,故數革官號,一欲防塞凶狡,二欲 消災應變。」 按《天象前志》:「三年三月乙丑,月犯填星, 在牽牛。七月己未,月犯填星,在牽牛。辛酉,月犯哭星。」

又按《後志》:「三月有星孛於奎,歷閣道至紫微西蕃。」

入北斗魁,犯太陽守,循下台,轥南宮,履帝坐,遂由端 門以出奎,是封豨剝氣所由生也。又殷徐州之次,桓 元國焉,劉裕興焉。《天象若》曰:「君德之不建,人之無援」, 且有權其列蕃、盜其名器之守,而薦食之者矣。又將 由其天步,席其帝庭,而出號施令焉。

三月至七月,月再犯填星於牽牛,又犯哭星,為兵喪女憂。或曰:「月為彊大之臣,填所以正綱紀也。」是為彊臣有干犯者在吳、越。既而晉太后李氏殂,桓元擅命,江南仍有艱故云。

天興四年二月,流星眾多,西行。七月,月犯天關。十月, 月犯東次相。

按《魏書太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四年七月丁 卯,月犯天關。十月甲子,月犯東次相。」 又按《後志》:「二 月甲寅,有大流星眾多,西行歷牛、虛、危,絕漢津,貫太 微、紫微。」虛、危主靜人,牽牛主農政,皆負國之陽國也。 天象若曰:「黎元喪其所食,失其所係命,卒至流亡矣。 上不能恤,又將播遷以從之。」其後晉人有孫恩之難, 而桓元踵之,三吳連兵,荐饑西奔死亡者萬計,竟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