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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40 (1700-1725).djvu/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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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君之命。貫索,賤人牢也。」明年,帝命侍臣行郡國,觀 風俗,問其所疾苦云。

太延五年二月,木犯執法。五月,太白晝見胃昴入羽 林,犯畢。七月,月掩填星。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五年七月,月 掩填星。」 又按《後志》:「先是元年十二月,金犯羽林。二 年十二月至四年十一月,火再入之。五年五月,太白 晝見胃昴,入羽林,遂犯畢。畢又邊兵也。六月,上自將 西征。秋八月,進圍姑臧。九月丙戌,沮渠牧犍帥文武 將吏五千餘人面縛來降。明年,悉定涼地。」 又按《後 志》:「元年五月,月犯右執法。九月,火犯太微上將,又犯 左執法。十月丙午,月犯右執法。二年二月,月犯東蕃 上相。三月,月及太白俱犯右執法及上相。三年八月, 火犯左執法及上將。五年二月,木逆行,犯執法。」皆大 臣謫也。元年十月,左僕射安原謀反,誅。三年正月,征 東大將軍中山王纂、太尉北平王長孫嵩、鎮南大將 軍、丹陽王叔孫建皆薨。其後宋大將軍義康坐徙豫 章,誅其黨與,僕射殷景仁亦尋卒焉。

二年正月,月犯火。月后妃也。「三年七月,木犯軒轅。」五年七月,月掩填星。並女主謫也。真君元年,太后竇氏殂,宋氏皇后亦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