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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40 (1700-1725).djvu/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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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於禁中。戊申,又害司徒、平原王陸麗。明年,皇太后 定策誅之。太后臨朝,自馮氏始也。或曰:心為宋分。是 歲六月,歲星晝見於南斗。斗為天祿,吳分也。《天象若》 曰:「或以諸侯干君而代奪之。」是冬,宋明帝以皇弟踐 阼,孝武諸子舉兵攻之,四方響應,尋皆伏誅。有太白 之刑與歲星之祐焉。

是歲三月,有流星西行,不可勝數,至明乃止。六月己卯,又有流星多西南行。「星眾而小,庶人象也。星之所首,人將從之。」及宋討孝武諸子,大兵首自尋陽,進平荊雍。其後張永之師敗績於呂梁,魏師盡舉淮右,俘其人。又西南行之效也。

顯祖天安元年正月太白犯歲星六月月犯東井熒惑犯鬼太白犯左執法八月太白犯房九月熒惑犯上將太白犯南斗十月月掩東井火犯左執法十一

月,太白犯歲星。

按:《魏書顯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天安元年六 月甲辰,月犯東井。十月癸巳,月掩東井。 又按《後志》: 正月戊子,太白犯歲星。歲,農事也,肅殺干之,是為稼 穡不登。六月,熒惑犯鬼。《占》曰:「旱饑疾疫,金革用。」八月 丁亥,太白犯房。《占》曰:「霜雨失節,馬牛多死。」九月甲寅, 熒惑犯上將,太白犯南斗第二星。《占》曰:「貴人將相有 誅者。」十一月己酉,太白又犯歲星。或曰:「歲為諸侯,太 白主兵刑之政,再干之事,洊也。」是歲九月,州鎮十一 旱饑。十月,宋氏六王皆戮死。明年,宋師敗于呂梁,江 南阻饑,牛且大疫。其後東平王道符擅殺副將,及雍 州刺史,據長安反,詔司空和其奴討滅之。九月,詔賜 六鎮孤貧布帛,宋主以後宮服御賜征北將士。後歲 夏旱,河決,州鎮二十七皆饑。尋又天下大疫。

六月,太白犯左執法。十月,火又犯之。占曰「大臣有憂,霸者之刑用。」

皇興元年正月月犯井四月太白犯歲星六月太白犯鬼熒惑犯氐八月月蝕東井十月月在參蝕

《皇興》二年正月,太白犯熒惑。四月,月犯牽牛。九月,火 犯太微。十一月,太白犯氐。

按《魏書顯祖本紀》俱不載。 按《天象前志》,皇興元年 正月丙辰,月犯東井北轅東頭第三星。八月辛酉,月 蝕東井南轅第二星。占曰:「有將死。」三年正月,司空平 昌公和其奴薨。十月癸巳,月在參蝕。二年四月丙辰, 月犯牽牛中星。 又按《後志》:元年四月,太白犯歲星。 占曰:「有攻城略地之事。」六月壬寅,太白犯鬼,秦分也。 二年正月,太白犯熒惑。《占》曰:「大兵起。」是時,鎮南大將 軍尉元、征南大將軍慕容白曜略定淮泗。明年,徐州 群盜作亂,元又討平之。後歲正月,上黨王觀西征吐 谷渾,又大破之。九月癸卯,火犯太微上將。《占》曰:「上將 誅。」先是,元年六月,熒惑犯氐。是歲十一月,太白又犯 之,是為內宮有憂逼之象。《占》曰:「天子失其宮。」四年十 月,誅濟南王慕容白曜。明年,上迫于太后,傳位太子, 是為孝文帝。

元年正月,月犯井北轅第二星。八月,又蝕之。占曰「貴人當之,有將死,水旱祥也。」道符作亂之。明年,司空和、其奴、太宰李峻皆薨。

皇興三年十二月乙酉,月犯氐。

按《魏書顯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云云。

皇興五年七月辛巳,月犯東井。

按《魏書顯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云云。

高祖延興元年十月月入畢十二月火犯鉤鈐填星犯井

延興二年正月,月犯畢。閏月,又犯東井。

延興三年八月,月犯太微,十二月月蝕在七星。 按《魏書高祖本紀》俱不載。 按《天象前志》,延興元年 十月庚子,月入畢口。占曰:「有赦。」二年正月乙卯,曲赦 京師及河西,南至秦涇,西至枹罕,北至涼州及諸鎮。 二年正月壬戌,月犯畢。占曰:「天子用法。」九月辛巳,統 萬鎮將河間王閭虎皮坐貪殘賜死。閏月丙子,月犯 東井。占曰:「有水。」是年,以州鎮十一水旱,免民田租,開 倉賑恤。庚子,月犯東井北轅。三年八月己未,月犯太 微。占曰:「將相有免者,期不出三年。」承明元年二月,司 空、東郡王陸定國坐事免官爵。十二月戊午,月蝕在 七星。京師不見,統萬鎮以聞。 又按《後志》,高祖延興 元年十月庚子,月入畢口。畢,魏分。占曰:「小人罔上,大 人易位,國有拘主反臣。」十二月辛卯,火犯鉤鈐。鉤鈐 以統天駟,火為內亂。《天象若》曰:人君失馭,或以亂政 乘之矣。乙巳,填星犯井。天井者,天下之平也,而女君 以千之,是為后竊刑柄。《占》曰:「天下無主,大人憂之,有 過賞之事焉。」二年正月,月犯畢。丙子,月犯東井;庚子, 又如之。《占》曰:「天下有變,令貴人」多死者。三年八月,月 犯太微。又群陰不制之象也。是時馮太后宣淫於朝, 昵近小人而附益之,所費以鉅萬億計,天子徒尸位 而已。二年九月,河間王閭《虎皮》以貪殘賜死。其後,司 空、東平郡王陸麗坐事廢為兵,既而宮車晏駕。

或曰:「月入畢口為赦令。」二年正月,曲赦京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