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六年六月癸酉。保安軍 雨。河溢。兵民溺死。遣使振之 按《五行志》。「六年六月。 保安軍積雨。河溢。浸城壘。壞廬舍。判官趙震溺死。又 兵民溺死。凡六百五十人。」
大中祥符八年,坊州大雨。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八年七月。「坊州 大雨。河溢。民有溺死者。」
天禧元年秋七月丁未霖雨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天禧四年,京師大雨。
按《宋史真宗本紀》,「四年秋七月辛酉,京城大雨水,壞 廬舍大半。丙寅,以霖雨壞營舍,賜諸軍緡錢。九月乙 未,以久雨放朝十日。甲辰,減水災州縣秋租」 按《五 行志》,「四年七月,京師連雨彌月。甲子夜,大雨,流潦汎 濫,民舍軍營,圮壞大半,多壓死者。自是頻雨,及冬方 止。」
乾興元年二月蘇湖秀州雨壞民田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仁宗天聖四年大雨
按《宋史仁宗本紀》。四年六月庚寅。大雨震電。京師平 地水數尺。辛卯,避正殿,減常膳。 按《五行志》。四年六 月戊寅,莫州大雨。壞城壁。
天聖七年春,京師雨彌月。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天聖七年,自春涉夏,雨不止。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刑法志》:七年春,京師雨, 彌月不止。仁宗謂輔臣曰:「豈政事未當天心耶?」因言: 「向者大辟覆奏,州縣至於三,京師至於五,蓋重人命 如此。其戒有司,決獄議罪,毋或枉濫。」又曰:「『赦不欲數, 然舍是無以召和氣』。遂命赦天下。」
明道二年六月癸丑京師雨壞軍營府庫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景祐三年六月虔吉諸州久雨七月大雨
按《宋史仁宗本紀》:「景祐三年秋七月庚子,大雨雷電。」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虔、吉諸州久雨,江溢,壞城廬。」
人多溺死。
景祐四年,杭州大風雨。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乙亥, 杭州大風雨,江潮溢岸,高六尺,壞堤千餘丈。」
寶元元年建州久雨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寶元元年,「建州 自正月雨至四月不止,谿水大漲,入州城,壞民廬舍, 溺死者甚眾。」
慶曆六年河東大雨
按《宋史仁宗本紀》:「慶曆六年秋七月庚寅,河東經略 司言,雨壞忻代等州城壁。」
慶曆八年,大霖雨。
按《宋史仁宗本紀》,「八年三月壬戌,以霖雨錄繫囚。六 月壬辰,以久雨齋禱。十二月乙丑朔,以霖雨為災,頒 德音。改明年元。減天下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出內 藏錢帛賜三司貿粟以濟河北流民,所過官為舍止 之,齎物毋收算。」 按《五行志》:「八年六月恆雨。七月癸 丑,衛州大雨水,諸軍走避,數日絕食。」
皇祐二年八月深州大雨壞廬舍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皇祐四年,京城大風雨。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八月癸未, 京城大風雨,民廬摧圮,至有壓死者。」
嘉祐元年大雨水
按《宋史仁宗本紀》,「嘉祐元年四月,大雨,水注安上門, 門關折壞官私廬舍數萬區。六月乙亥,雨壞太社、太 稷壇。己卯,詔群臣實對,言時政闕失。」 按《五行志》,「嘉 祐二年,自五月大雨不止,水冒安上門,門關折壞官 私廬舍數萬區,城中繫栰渡人。」 又按《志》:五月丁未, 晝夜大雨。六月乙亥,雨壞大社、大稷壇。八月,河東沿 邊久雨,瀕河之民多流移。〈按紀作元年志作二年今照紀編次〉 嘉祐三年八月,霖雨害稼。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嘉祐六年,霖雨。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六年七月,河北、 京西、淮南、兩浙、江南東西淫雨為災。閏八月,京師久 雨。是歲頻雨,及冬方止。」
嘉祐七年六月,代州大雨。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代州 大雨,山水暴入城。」
英宗治平元年恆雨
按《宋史英宗本紀》:治平元年八月庚寅,京師大雨水。 癸巳,賜被水諸軍米,遣官視軍民水死者千五百八 十人,賜其家緡錢葬祭,其無主者。乙未,以雨災詔責 躬乞言。初,學士草詔曰:「『執政大臣其惕思天變』。帝書 其後曰:『雨災專以戒朕不德,可更曰『協德交修』』。」己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