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尚未校对
冬至、元日常貢,以代下戶租稅。」
大中十二年,旱。
按:《唐書宣宗本紀》十二年:「自十月不雨,至於二月。」
懿宗咸通二年旱
按《唐書懿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咸通二年秋,淮 南、河南不雨,至於明年六月。
咸通九年,旱。
按《唐書懿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九年,江淮旱。 咸通十年,旱。
按《唐書懿宗本紀》。「十年六月戊戌。以蝗旱理囚。」 按 《五行志》。十年夏旱。
咸通十一年夏,旱。
按《唐書懿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咸通十四年,僖宗即位,旱。
按《唐書僖宗本紀》:「十四年七月即位,十二月大赦,免 水旱州縣租賦。」
僖宗乾符元年旱
按:《唐書僖宗本紀》:「乾符元年四月辛卯,以旱理囚。」 「乾符三年,旱。」
按《唐書僖宗本紀》:「三年二月丙午,以旱,降死罪以下。 五月庚子,以旱理囚,免浙東西一歲稅,是冬無雪。」
廣明元年大旱
按《唐書僖宗本紀》:「廣明元年三月辛未,以旱,避正殿, 減膳。」
中和四年旱
按《唐書僖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中和四年,江南 大旱,饑,人相食。」
昭宗景福二年秋大旱
按《唐書昭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光化三年旱
按《唐書昭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光化三年冬。京 師旱。至於明年春。
光化四年,旱。
按《唐書昭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天復元年旱
按《唐書昭宗本紀》:「天復元年二月甲寅,以旱,避正殿, 減膳。」
昭宣帝天祐二年旱
按《唐書昭宣帝本紀》:「天祐二年四月乙未,以旱,避正 殿,減膳。」
按《冊府元龜》:哀帝天祐二年三月詔曰:「朕以宿麥未 登,時陽久亢。慮闕粢盛之備,軫予宵旰之憂。所宜避 正位於宸居,減珍羞於常膳。諒惟眇質,深合罪躬。庶 其昭感之祥,以致滂沱之澤。今月八日以後,不坐正 殿及減常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