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44 (1700-1725).djv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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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

 第九十二卷目錄

 旱災部彙考八

  明二孝宗弘治十五則 武宗正德十五則

     世宗嘉靖三十八則 穆宗隆慶三則

  神宗萬曆三十七則 熹宗天啟六則 愍帝

  崇禎十一則

庶徵典第九十二卷

旱災部彙考八

明二

孝宗弘治元年旱

按《陝西通志》,「弘治元年,略陽夏大旱,至冬人相食。」 按《浙江通志》,弘治元年,金華大旱。

按《湖廣通志》:「弘治元年,武昌、漢陽、辰州、常德、黃陂、德 安旱。荊州慈利、華容、安鄉大旱,人相食。」

弘治二年,旱。

按《湖廣通志》:「弘治二年夏,沔陽大旱。」

按《四川總志》:「弘治二年,綿竹大旱。」

弘治四年,旱。

按《浙江通志》:「弘治四年,武義大旱。」

按《湖廣通志》:「弘治四年五月,祁陽旱。」

弘治五年,旱。

按《明外史李東陽傳》:「弘治五年,旱災求言。東陽條摘 《孟子》七篇大義,附以時政得失,累數千言上之,帝稱 善。」

按《山東通志》:「弘治五年春正月,東昌府等處旱,大饑。 弘治六年,旱。」

按《大政紀》,「弘治六年三月,亢旱,求直言。」

按《明外史張悅傳》:「弘治六年夏,大旱,求言陳遵舊章, 卹小民,崇儉素,裁冗食,禁濫罰數事。又上修德」、「圖治 二疏,並嘉納。」

弘治七年,旱。

按《浙江通志》:「弘治七年,會稽、餘姚十月不雨,至次年 三月。」

弘治八年,旱。

按《大政紀》,「弘治八年七月,西北諸省大旱。」

按《山西通志》:「弘治八年春,潞州寧鄉大旱。」

按《潞安府志》:「弘治八年,春夏大旱,知州馬暾齋禱清 獄,斷刑茹素。庖人以乾腊進,揮去之,曰:『欺人能自欺 乎』?」乃出就外,是夕雨。

弘治十年旱。

按《山西通志》:「弘治十年,臨晉旱。」

弘治十一年,旱。

按《浙江通志》:「弘治十一年,台州、衢州大旱。」

按《江西通志》:「弘治十一年,袁州臨江旱。」

按《廣東通志》:「弘治十一年,興寧大旱。」

按《廣西通志》:「弘治十一年夏六月至八月無雨,大旱, 饑。」

弘治十二年,旱。

按《福建通志》:「弘治十二年,夏秋冬三時不雨,井塍溪 塘皆涸,是歲詔悉蠲田租。」

弘治十三年,旱。

按《浙江通志》,弘治十三年,餘姚三月不雨至五月。 按《雲南通志》,弘治十三年,蒙自縣旱,明年復大旱。 弘治十四年旱。

按《福建通志》:「弘治十四年,大旱,無禾。」

弘治十五年,旱。

按《廣東通志》:「弘治十五年,旱。」

弘治十六年,旱。

按《大政紀》:「弘治十六年五月,京師大旱,兵部尚書劉 大夏引言兵政弊端,未能悉革,求退。上不允,令開具 弊端。大夏陳十事:一曰京軍苦於出錢供應,二曰營 軍困於私役做工,三曰江南軍以漕運破家,四曰江 北軍因京操失業,五曰漕運本難,而濫食者妄費不 稽,六曰養馬固苦,而私用者法禁不顧,七曰鎮守太 監貪婪特甚,八曰守備內臣占軍數多,九曰陞賞多 涉勢要,十曰禁衛苞苴公行。」上覽奏嘉納,命所司一 一行之。

按《浙江通志》:「弘治十六年,杭州大旱,斗米銀三錢; 弘治十七年,旱。」

按《明外史李東陽傳》:「弘治十七年,重建闕里廟成,奉 命往祭。還,上疏言:臣奉使遄行,適遇亢旱。天津一路, 夏麥已枯,秋禾未種,輓舟者無完衣,荷鋤者有菜色。 盜賊縱橫,青州尢甚。南來人言,淮揚諸府,流亡載道, 掘胔而食。江南浙東方數千里,戶口消耗,軍伍空虛, 庫無旬日之儲,官缺累歲之俸,東南財賦所出,一歲」 之饑,已至於此。北地呰窳,素無積聚,今秋再歉,何以 堪之?事變之生,恐不可測。言及于斯,可為痛哭。 按《山東通志》:弘治十七年,武定州自正月不雨,至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