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44 (1700-1725).djvu/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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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月,甲寅,許皇后廢。

永始元年大官凌室災戾后園災

按《漢書成帝本紀》,「永始元年春正月癸丑,大官凌室 火。戊午,戾后園闕火。」 按《五行志》,「永始元年正月癸 丑,大官凌室災。戊午,戾后園南闕災。」是時趙飛燕大 幸。許后既廢,上將立之,故天見象於凌室,與惠帝四 年同應。戾后衛太子妾,遭巫蠱之禍,宣帝即位,追加 尊號,於禮不正。又戾后起於微賤,與趙氏同應。天戒 若曰:「微賤亡德之人,不可以奉宗廟,將絕祭祀,有凶 惡之禍」至。其六月丙寅,趙皇后遂立,姊妹驕妒,賊害 皇子,卒皆受誅。

永始四年,長樂、未央、霸陵災。

按《漢書成帝本紀》:四年夏四月癸未,長樂臨華殿、未 央宮東司馬門皆災。六月甲午,霸陵園門闕災。出杜 陵,諸未嘗御者歸家。詔曰:「迺者地震,京師火災屢降, 朕甚懼之。有司其悉心明對厥咎,朕將親覽焉。」又曰: 「聖王明禮制以序尊卑,異車服以章有德,雖有其財 而無其尊,不得踰制,故民興行,上義而下利。方今世」 俗,奢僭罔極,靡有厭足。公卿列侯,親屬近臣,四方所 則,未聞修身遵禮,同心憂國者也。或迺奢侈逸豫,務 廣第宅,治園池,多畜奴婢,被服綺縠,設鐘鼓,備女樂, 車服嫁娶,葬埋過制。吏民慕效,濅以成俗,而欲望百 姓儉節,家給人足,豈不難哉!《詩》不云乎?「赫赫師尹,民 具爾瞻。」其申飭有司,以漸禁之。青綠「民所常服,且勿 止。列侯近臣各自省改,司隸校尉察不變者。」 按《五 行志》,「四年四月癸未,長樂宮臨華殿及未央宮東司 馬門災。六月甲午,孝文霸陵園東闕南方災。長樂宮, 成帝母王太后之所居也。未央宮,帝所居也。霸陵,太 宗盛德園也。是時太后三弟相續秉政,舉宗居位,充 塞朝廷,兩宮親屬,將害國家,故天象仍見。」明年,成都 侯商薨,弟曲陽侯根代為大司馬秉政。後四年,根乞 骸骨,薦兄子新都侯莽自代,遂覆國焉。

哀帝建平三年桂宮火

按《漢書哀帝本紀》,建平三年春正月癸卯,帝太后所 居桂宮正殿火。 按《五行志》,建平三年正月癸卯,桂 宮鴻寧殿災,帝祖母傅太后之所居也。時傅太后欲 與成帝母等號齊,尊大臣孔光、師丹等執政以為不 可,太后皆免官爵,遂稱尊號。後三年,帝崩,傅氏誅滅。 建平四年,恭皇園災。

按《漢書哀帝本紀》:「四年秋八月,恭皇園北門災。」

平帝元始五年原廟災

按《漢書,平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元始五年七月 己亥,高皇帝原廟殿門災。」蓋高皇帝廟在長安城中, 後以叔孫通譏複道,故復起原廟於渭北,非正也。是 時平帝幼,成帝母王太后臨朝,委任王莽,將篡絕漢, 墮高祖宗廟,故天象見也。其冬,平帝崩。明年,莽居攝, 因以篡國,後卒夷滅。

後漢

光武帝建武 年潞縣火

按《後漢書光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建武中,漁 陽太守彭寵被徵,書至明日,潞縣火災起城中,飛出 城外,燔千餘家,殺人。京房《易傳》曰:「上不儉,下不節,盛 火數起,燔宮室。」儒說:「火以明為德而主禮。」時寵與幽 州牧朱浮有隙,疑浮見浸譖,故意狐疑。其妻勸無應 徵,遂反叛,攻浮,卒誅滅。

和帝永元八年宣室殿火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永元八年十二月丁巳。南宮宣 室殿火。」 按《五行志》。「是時和帝幸北宮。竇太后在南 宮。明年竇太后崩。」

永元十三年八月,盛饌門閤火。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十三年八月己亥,北宮盛饌,門 閤火。」 按《五行志》:「是時和帝幸鄧貴人,陰后寵衰,怨 恨上,有欲廢之意。明年會得陰后,挾偽道,事遂廢,遷 於桐宮,以憂死,立鄧貴人為皇后。」

永元十五年,城固南城門災。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五年六月 「辛酉,漢中城固南城門災。」此孝和皇帝將絕世之象 也。其後二年,宮車晏駕,殤帝及平原王皆早夭折,和 帝世絕。

安帝永初二年漢陽河陽火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永初二年夏四月甲寅,漢陽城 中火,燒殺三千五百七十人。」 按《五行志》,「永初二年 四月甲寅,漢陽、河陽城中失火,燒殺三千五百七十 人。」先是,和帝崩,有皇子二人,皇子勝、長。鄧皇后貪殤 帝少,欲自養長,立之。延平元年,殤帝崩,勝有厥疾不 篤,群臣咸欲立之。太后以前既不立勝,遂更立清河 王子,是為安帝。司空周章等心不厭服,謀欲誅鄧氏, 廢太后、安帝,而更立勝。元年十一月,事覺,章等被誅。 其後涼州叛羌為害太甚,涼州諸郡,寄治馮翊、扶風 界。及太后崩,鄧氏被誅。

永初四年。三月戊子。杜陵園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