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49 (1700-1725).djvu/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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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群鳥四面行列,皆向鳳凰立,以萬數。其賜汝南 太守帛百匹,新蔡長吏三老、孝弟、力田、鰥、寡、孤獨各 有差,賜民爵二級,毋出今年租。」

元帝永光元年白雉見

按《漢書元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符瑞志》,「永光元年 正月丙午,白雉見渤海,青州刺史王元謨以獻。三月 甲午朔,白雉見新蔡,豫州刺史劉德願以獻。」

成帝和平元年泰山有䳒焚其巢按漢書成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和平元年二月庚子泰山山桑谷有䳒焚其巢男子孫通等聞山中

群鳥䳒鵲聲,往視,見巢㸐盡墮地中有三䳒,𪃟燒死。 樹大四圍,巢去地五丈五尺,太守平以聞。䳒色黑,近 黑祥,貪虐之類也。《易》曰:「鳥焚其巢,旅人先笑後號。」咷, 泰山,岱宗,五嶽之長,王者易姓告代之處也。天戒若 曰,勿近貪虐之人,聽其賊謀,將生焚巢自害,其子絕 世易姓之禍。其後趙蜚燕得幸,立為皇后,弟為昭儀。 姊妺專寵,聞後宮許美人曹偉能生皇子也,昭儀大 怒,令上奪取而殺之,皆并殺其母。成帝崩,昭儀自殺, 事乃發覺,趙后坐誅。此焚巢殺于後號咷之應也。一 曰,王莽貪虐,而任社稷之重,卒成易姓之禍云。京房 《易傳》曰:「人君暴虐,鳥焚其舍。」

鴻嘉二年博士行大射禮飛雉登堂而雊

按《漢書成帝本紀》,「鴻嘉二年三月,博士行飲酒禮,有 雉飛集於庭,歷階升堂而雊。後集諸府,又集承明殿。 詔曰:『古之選賢,敷納以言,明試以功,故官無廢事,下 無逸民,教化流行,風雨和時,百穀用成,眾庶樂業,咸 以康寧。朕承鴻業,十有餘年,數遭水旱疾疫之災,黎 民婁困於饑寒,而望禮義之興,豈不難哉!朕既無以 率道,帝王之道,日以陵夷,意迺招賢選士之路,鬱滯 而不通,與?將舉者未得其人也?其舉敦厚有行義、能 直言者,冀聞切言嘉謀,匡朕之不逮』。」 按《五行志》,「鴻 嘉二年三月,博士行大射禮,有飛雉集於庭,歷階登 堂而雊。後雉又集太常、宗正、丞相、御史大夫、大司馬、 車騎將軍之府,又集未央宮承明殿屋」上。時大司馬 車騎將軍王音、待詔寵等上言:「天地之氣,以類相應, 譴告人君,甚微而著。雉者聽察,先聞雷聲,故《月令》以 紀氣。《經》載高宗雊雉之異,以明轉禍為福之驗。今雉 以博士行禮之日,大眾聚會,飛集於庭,歷階登堂,萬 眾睢睢,驚怪連日,徑歷三公之府,太常、宗正典宗廟 骨肉之官,然後入宮,其」宿留告曉人,具備深切,雖人 道相戒,何以過是!後帝使中常侍晁閎詔音曰:「聞捕 得雉,毛羽頗摧折,類拘執者,得無人為之?」音復對曰: 「陛下安得亡國之語,不知誰主為佞諂之計,誣亂聖 德如此者。左右阿諛甚眾,不待臣《音復》諂而足。公卿 以下,保位自守,莫有正言。如令陛下覺悟,懼大禍且 至身,深」責臣下,繩以聖法,臣音當先受誅,豈有以自 解哉!今即位十五年,繼嗣不立,日日駕車而出,泆行 流聞,海內傳之甚於京師。外有微行之害,內有疾病 之憂。皇天數見災異,欲人變更,終已不改。天尚不能 感動陛下,臣子何望?惟有極言待死,命在朝暮而已。 如有不然,老母安得處所,尚何皇太后之有!「高祖,天 下當以誰屬乎?宜謀於賢知,克己復禮,以求天意,繼 嗣可立,災變尚可銷也。」

綏和二年天水有燕生爵

按《漢書成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綏和二年三月, 天水平襄有燕生爵,哺食至大,俱飛去。京房《易傳》曰: 「賊臣在國,厥咎燕生爵,諸侯銷。」一曰:「生非其類,子不 嗣世。」

平帝元始元年越裳獻白雉黑雉

按《漢書平帝本紀》:「元始元年春正月,越裳氏重譯,獻 白雉一、黑雉二。」

後漢

光武帝建武十三年日南獻白雉

按:《後漢書光武帝本紀》:「建武十三年九月,日南徼外 獻白雉。」

建武十七年,鳳凰見。

按《後漢書光武帝本紀》,「建武十七年十月,鳳凰見於 潁川之郟縣。」 按《宋書符瑞志》:「建武十七年十月,鳳 凰五,高八九尺,毛羽五采,集潁川郡。群鳥並從行列, 蓋地數頃,留十七日乃去。」

明帝永平十七年神雀見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永平十七年,神雀五色,翔集京 師。」

章帝元和二年鳳凰集黃鵠翔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元和二年二月己未,鳳凰集肥 城。辛未,幸太山,柴告岱宗,有黃鵠三十從西南來,經 祠壇上東北過於宮屋,翱翔升降。五月戊申,詔曰:迺 者鳳凰鸞鳥,比集七郡,或一郡再見,及白烏神雀屢 臻。祖宗舊事,或頒恩施。其賜天下吏爵,人三級;高年 鰥寡孤獨帛,人一匹。」

按:《宋書符瑞志》「元和二年以來至章和元年,凡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