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49 (1700-1725).djvu/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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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公卿百司其勉修所職,以匡不逮』。」

武帝泰始元年麒麟白虎白鹿見

按《晉書武帝本紀》,「泰始元年,麒麟各一見於郡國。」 按《宋書符瑞志》,「泰始元年十二月,白虎見河南陽翟, 白鹿見弘農陸渾,麒麟見南郡。」

泰始二年,麒麟、白虎見。

按:《晉書武帝本紀》:「二年,麒麟各一,見於郡國。」

按:《宋書符瑞志》:「二年正月己亥,白虎見遼東樂浪。辛 丑,白虎見天水西。」

泰始五年,白兔見。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符瑞志》,「五年七月 己亥,白兔見北海即墨,即墨長獲以獻。」

泰始八年,白鹿見。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符瑞志》。「八年十月, 白鹿見扶風。雝州刺史嚴詢獲以獻。」

咸寧元年白麞見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符瑞志咸寧元年四月丙戌乙卯白麞見瑯琊趙王倫以獻

咸寧二年,白兔見。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符瑞志》,「二年十月 癸亥,白兔二見河南陽翟,陽翟令華衍獲以獻。」 「咸寧三年,白虎白麞見。」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符瑞志》,「三年二月 乙丑,白虎見沛國。七月壬辰,白麞見魏郡。 咸寧四年,白兔見。」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符瑞志》。「四年六月。 白兔見天水。」

咸寧五年,麒麟見。

按:《晉書武帝本紀》:「五年二月甲午,白麟見於平原。九 月甲午,麟見於河南。」

太康元年白麟白鹿見

按:《晉書武帝本紀》:「太康元年夏四月,白麟見於頓丘 三河。」

按:《宋書符瑞志》:「太康元年三月,白鹿見零陵泉陵。五 月甲辰,白鹿見天水西縣,太守劉辛獲以獻。八月,白 虎見永昌南罕。」

太康二年,白兔見。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符瑞志》,「二年八月 壬子。白兔見彭城。十月白兔見趙國平鄉,趙王倫獲 以獻。」

太康三年。白鹿白麞見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符瑞志》。三年七月 壬子。白鹿見零陵。零陵令蔣微獲以獻。八月白麞見 梁國蒙。梁相解隆獲以獻。

太康四年,白虎、白兔見。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符瑞志》。「四年七月 丙辰。白虎見建平北井。十一月癸未。白兔見北地富 平。」

太康五年。白麞見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符瑞志》。五年九月 己酉。白麞見義陽。 太康六年。南陽獻兩足猛獸。

按《晉書武帝本紀》,六年冬十月,南陽郡獲兩足獸。 按《五行志》,六年,南陽獻兩足猛獸。此毛蟲之孽也。識 者為其文曰:「武形有虧,金獸失儀,聖主應天,斯異何 為?」言兆亂也。京房《易傳》曰:「足少者,下不勝任也。」干寶 以為:「獸者陰精,居於陽,金獸也。南陽,火名也。金精入 火而失其形,王室亂之妖也。」六,水數,言水數既極,火 慝「得作」,而金受其敗也。至元康九年,始殺太子,距此 十四年。二七十四,始終相乘之數也。自帝受命,至愍 懷之廢,凡三十五年焉。

太康七年,四角獸見,白麞見獲狡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七年十一月景 辰,四角獸見於河間,河間王顒獲以獻。」天戒若曰,角, 兵象也,四者四方之象,當有兵亂,起於四方,後河間 王遂連四方之兵,作為亂階,殆其應也。

按:《宋書符瑞志》:「七年五月戊辰,白麞見汲郡。」 按《山海經》郭璞註,太康七年,邵陵扶溝縣檻得一獸, 狀如豹,文有兩角,無前兩腳,時人謂之狡

太康八年,白兔見。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符瑞志》。「八年十二 月庚戌。白兔見陳留酸棗。關內侯成公忠獲以獻。 太康九年獲兩足玃。」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五行志》。九年。荊州 獻兩足玃。

太康十年,白虎見。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符瑞志》。「十年丁酉。 白虎見犍為。」

惠帝元康元年白鹿見

按《晉書。惠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符瑞志》。「元康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