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49 (1700-1725).djvu/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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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

 第一百六十五卷目錄

 禽異部彙考二

  陶唐氏帝堯一則

  商高宗一則 文丁一則 帝辛二則

  周武王一則 成王一則 襄王一則 敬王二則

  漢景帝一則 武帝太初一則 太始二則 昭帝始元二則 元鳳一則 宣帝本始二

  則 地節一則 元康四則 神爵二則 五鳳一則 甘露一則 元帝永光一則 成帝

  和平一則 鴻嘉一則 綏和一則 平帝元始一則

  後漢光武帝建武二則 明帝永平一則 章帝元和二則 安帝延光一則 桓帝建

  和一則 永壽一則 永康一則 靈帝光和一則 中平一則 獻帝初平一則 建安三

  則 延康一則 後主建興一則

  魏文帝黃初四則 明帝青龍一則 景初一則

  吳大帝黃武一則 太元一則 廢帝建興一則 景帝永安一則 烏程侯建衡一則

  晉武帝泰始六則 咸寧三則 太康七則 惠帝元康二則 永康一則 懷帝永嘉一

  則 愍帝建興一則 建武一則 元帝永昌一則 明帝泰寧二則 成帝咸和一則 咸

  康一則 穆帝升平二則 哀帝興寧一則 孝武帝太元四則 安帝隆安一則 元興一

  則 義熙二則

  宋武帝永初三則 少帝景平一則 文帝元嘉二十三則 孝武帝孝建三則 大明八

  則 廢帝永光一則 明帝泰始二則 泰豫一則 後廢帝元徽一則

  南齊高帝建元二則 武帝永明八則 鬱林王隆昌一則 明帝建武二則

  梁武帝天監一則 中大同一則

  陳後主禎明一則

  北魏太祖天興三則 太宗永興二則 神瑞一則 泰常五則 世祖神麚二則 太

  平真君一則 高宗和平一則 高祖延興四則 承明一則 太和十三則 世宗景明四

  則 正始四則 永平三則 延昌三則 肅宗熙平二則 神龜三則 正光四則 孝昌

  二則 廢帝普泰一則 孝武帝太昌一則 孝靜帝天平二則 元象二則 興和三則

  武定五則

  北齊文宣帝天保一則 孝昭帝皇建一則 後主大統一則 武平一則

  北周孝閔帝主則 明帝一則 武成一則 武帝保定三則 天和二則 建德二則

   宣帝大象一則

  隋文帝開皇一則 煬帝大業四則

庶徵典第一百六十五卷

禽異部彙考二

陶唐氏

帝堯七十載鳳凰見

按《尚書中候》:「堯即政七十載,鳳凰止庭,巢阿閣讙樹。」

高宗時鼎耳有雊雉

按:《書經》高宗祭成湯,有飛雉升鼎耳。而雊祖已訓諸 王,作高宗彤日高宗之訓。

《耳不聰》之異《雊鳴》。經言「彤日有雊雉」,不知祭何廟,鳴何處,故《序》言「祭成湯,升鼎耳以足之。」東萊書說災異有二,天必待君之過,形見暴露,然後出災異以警懼之。此無道之君,與天地隔絕不通,飛潛動植,皆失其宜,如是者,災異之應常遲。賢君至誠,與天地合為一體,情性之差,少有過失,災異立應,如是者,災異之應常速。高宗祭成湯,而有飛雉升鼎耳而雊,以高宗之為君,豈其有異?蓋高宗恭默思道,夢帝賚予良弼,精神與天地相通久矣。又繼之以憲天之功,德與天合,故於祭祀之間,略有過厚,飛雉隨而應之。

高宗彤日,「越有雊雉。」

蔡傳彤,祭,明日又祭之名。殷曰彤,周曰繹。雊,鳴也。於彤日有雊雉之異,蓋祭禰廟也。《序》言湯廟者,非是。

祖己曰:「惟先格王,正厥事。乃訓於王曰:『惟天監下民, 典厥義,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民中絕命;民有 不若德,不聽罪。天既孚命,正厥德。乃曰其如台』。」

蔡傳不若德不順于德,不聽罪,不服其罪,謂不改過也。《孚命》者,以妖孽為符信而譴告之也。言民不順德,不服罪,天既以妖孽為符信而譴告之,欲其恐懼修省以正德,民乃曰孽祥其如我何。則天必誅絕之矣。祖己意謂高宗當因雊雉以自省,不可謂適然而自恕也。

嗚呼!王司敬民罔非,天引典祀,無豐于昵。

按《漢書五行志書序》又曰,高宗祭成湯,有蜚雉登鼎 耳而雊。祖己曰:「惟先假王正厥事。」劉向以為,雊雉鳴 者雄也,以赤色為主。于《易》,離為雉,雉南方,近赤祥也。 劉歆以為羽蟲之孽。《易》有鼎卦,鼎,宗廟之器,主器奉 宗廟者,長子也。野鳥自外來,入為宗廟器主,是繼嗣 將易也。一曰,鼎三足,三公象,而以耳行。野鳥居鼎耳, 小人將居公位,敗宗廟之祀。野木生朝,野鳥入廟,敗 亡之異也。武丁恐駭,謀於忠賢,修德而正事,內舉傅 說,授以國政,外伐鬼方,以安諸夏。故能攘木鳥之妖, 致百年之壽。所謂「六沴作見,若是共御,五福乃降,用 章於下」者也。

文丁史記作太丁十二年有鳳集於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