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50 (1700-1725).djvu/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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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再行軍衛,令兵部行文,永為定例。」

永樂三年,蝗。

按《大政紀》:「永樂三年二月己丑,戶部言,河南懷慶等 府,比歲蝗,請以鈔代輸租稅。從之。」

永樂十年,蝗。

按《大政紀》:「永樂十年六月戊辰,山西左布政使周璟 言,平陽、滎河、太原、交城捕蝗已絕,命巡按御史驗之。」 永樂十一年蝗。

按《名山藏》:永樂十一年五月,諸城等縣蝗,命有司捕 瘞之。諭曰:「蝗,苗蠹也,爾不能除,則亦民蠹。」

永樂十四年,蝗。

按《大政紀》:永樂十四年七月丁酉,戶部言,「河南衛輝 府新鄉縣,山東安樂州,北京通州及順義、宛平二縣 蝗。命速遣人捕瘞。」彰德府所屬縣蝗。

永樂十五年五月,山東蝗。

按:《大政紀》云云。

永樂二十二年,蝗蝻。

按明《昭代典則》:永樂二十二年夏五月,大名府濬縣 蝗蝻生。知縣王士廉齋戒僚屬,耆民禱于八蜡祠。士 廉以失政自責。越三日,有烏萬數,食蝗殆盡。皇太子 聞而嘉之,顧謂侍臣曰:「此誠意所格,人患無誠耳。苟 出于誠,何求不得。」

宣宗宣德元年蝗

按《名山藏》:「宣德元年六月,畿內、河南蝗,命使者驛捕。 宣德四年蝗蝻。」

按《大政紀》:宣德四年五月己酉,永清縣奏蝗蝻生,命 戶部遣人督捕。上問左右曰:「永清縣有蝗,未知他縣 何似?」錦衣衛指揮李順對曰:「今四郊禾黍皆茂,獨聞 永清偶有蝗耳。」上曰:「蝗生必滋蔓,不可謂偶有。」命行 在戶部速遣人馳往督捕,若滋蔓,馳驛來聞。

宣德五年,蝗。

按《名山藏》:宣德五年六月,遣捕蝗畿內,命行在戶部 尚書郭敦曰:「往歲捕蝗之使,聞不減蝗,卿尚飭而後 遣之。」因制《捕蝗詩》示敦。詩曰:「蝗螽雖微物,為患良不 細,其生實蕃滋,殄滅端非易。方秋禾黍成,芃芃各生 遂。所忻歲將登,奄忽蝗已至,害苗及根節,而況葉與 穗。傷哉隴畝植,民命之所係,一旦盡于斯,何以卒年」 歲。上帝仁下民,詎非人所致。修省弗敢怠,民患可坐 視。去螟古有詩,捕蝗亦有使。除患與養患,昔人論已 備。拯民于水火。勗哉勿玩愒。

宣德九年,遣官捕蝗。

按《明會典》:「宣德九年,差給事中、御史、錦衣衛官,往山 東、河南打捕蝗蟲。」

英宗正統元年蝗

按《名山藏》,「正統元年夏四月,命行在禮部右侍郎王 嘉等五人捕蝗畿內。」

按《名山藏》,「正統元年四月,兩畿、山東、河南諸府蝗蝻 傷稼,命御史給事中馳驛往捕,閏六月罷陝西織造 駝毼。靜縣蝗饑,有司徵索如故。」上聞,命撫按官分頭 驗視,凡被災處悉免其物料。

按明《昭代典則》:「正統元年夏四月,河北旱蝗,遣工部 侍郎邵旻督捕之。」

正統二年,蝗。

按《名山藏》,「正統二年四月,遣官督捕蝗於畿內, 正統四年,蝗。」

按《名山藏》:「正統四年五月,鳳陽、開封、兗州、濟南諸府 蝗,命捕之。」

按《畿輔通志》:「正統四年,大蝗。」

正統五年,蝗。

按《名山藏》,正統五年四月兩畿、河南、山東蝗,遣捕之 按《大政紀》:「正統五年八月,畿內廣平等府旱蝗。命刑 部侍郎薛希璉往視之。希璉至則去贓吏,蠲逋負,弛 徵輸,嚴令捕之,蝗乃息。是月大雨者三,苗槁復蘇,民 以不流亡。」

按《名山藏》:正統五年正月諭行在戶部臣曰:「去歲畿 甸及山東西、河南蝗,恐遺種於今歲,速下所司捕滅 之。」

正統六年,蝗。

按《名山藏》,「正統六年四月,命行在戶部右侍郎陳常、 通政司右參議王錫、大理寺少卿顧惟敬等,分督捕 蝗於畿內及南京江北諸府。以去冬迄今,雨雪希少, 烈風屢興,蝗蝻萌發,遣分告於天地社稷山川諸神。」 按《廣東通志》,正統六年春二月,廣州蝗。

正統七年,遣官預絕蝗種。

按《名山藏》,「正統七年正月,命吏部左侍郎魏驥等五 人分往北京及南京、江北諸郡,督有司預絕蝗種。 正統八年蝗。」

按《大政紀》:「正統八年五月,畿內旱蝗,命刑部侍郎薛 希璉捕蝗。」

按《名山藏》。「正統八年正月。命吏部左侍郎魏驥等八 人。分往南北兩京。滅蝗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