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55 (1700-1725).djvu/104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坤輿典

 第五十六卷目錄

 輿圖部彙考十四

  宋二宋書州郡志二

坤輿典第五十六卷

輿圖部彙考十四

宋二

按宋書州郡志南豫州刺史晉江左胡寇強盛豫部殲覆元帝永昌元年刺史祖約始自譙城退還壽春成帝咸和四年僑立豫州庾亮為刺史治蕪湖咸康

四年,毛寶為刺史,治邾城。六年,荊州刺史庾翼鎮武 昌,領豫州。八年,庾懌為刺史,又鎮蕪湖。穆帝永和元 年,刺史趙引鎮牛渚。二年,刺史謝尚鎮蕪湖。四年,進 壽春。九年,謝尚又鎮歷陽。十一年,進馬頭。升平元年, 刺史謝奕戍譙。哀帝隆和元年,刺史袁真自譙退守 壽春。簡文咸安元年,刺史桓沖戍姑孰。太元十年,刺 史朱序戍馬頭;十二年,刺史桓石虔戍歷陽。安帝義 熙二年,刺史劉毅戍姑孰。宋武帝欲開拓河南,綏定 南豫土。九年,割揚州大江以西,大雷以北,悉屬豫州, 豫基址因此而立。十三年,刺史劉義慶鎮壽陽。永初 二年,分淮東為南豫州,治歷陽;淮西為豫州。文帝元 嘉七年,又分。五年,割揚州之淮南、宣「城又屬焉,徙治 姑孰。明帝泰始二年又合,而以淮南、宣城還揚州。九 月又分,還治歷陽。三年五月又合。四年,以揚州之淮 南、宣城為南豫州,治宣城,五年罷。」時自淮以西,悉沒 寇矣。七年,復分歷陽、淮陰、南譙、南兗州之臨江立南 豫州。泰豫元年,以南汝陰度屬豫州,豫州之廬江度 屬南豫州。按淮東自「永初至於大明,便為南豫,雖乍 有離合,而分立居多。爰自泰始甫失淮西,復於淮東 分立兩豫。今南豫以淮東為境,不復於此更列二州。 覽者按:此以淮東為境,推尋便自得泰始兩豫分域 地也。」《徐志》「領郡十三,縣六十一,戶三萬七千六百二, 口二十一萬九千五百。今領郡九,縣九十一。去京都 水一」百六十,

歷陽太守,晉惠帝永興元年,分淮南立,屬揚州,安帝 割屬豫州。《永初郡國》唯有歷陽、烏江、龍亢三縣,何、徐 又有酇、雍丘二縣。今領縣五,戶三千一百五十六,口 一萬九千四百七十。

歷陽令,漢舊縣,屬九江。

烏江令,二漢無,《晉書》有烏江,《太康地志》屬淮南。龍亢令,漢舊名,屬沛郡,《晉太康地志》屬譙。江左流寓立。

雍丘令,漢舊名,屬陳留。流寓立,先屬泰山郡,文帝元嘉八年度。

酇令,漢屬沛,《晉太康地志》屬譙。流寓立,文帝元嘉八年度。

南譙太守,晉孝武太元中於淮南僑立郡縣,後割《地 志》咸《實土郡國》又有酇縣,何、徐無。今領縣六,戶四千 四百三十二,口二萬二千三百五十八。去州水五百 四十,陸一百七十;去京都水七百,陸五百。

山桑令,前漢屬沛,後漢屬汝南,《晉太康地志》屬譙。譙令,漢屬沛,《晉太康地志》屬譙。

銍令,漢屬沛,《晉太康地志》屬譙。

扶陽令,前漢屬沛,後漢、《晉太康地志》並無。

蘄令

城父令,前漢屬沛,後漢屬汝南,《晉太康地志》屬譙。

廬江太守,漢文帝六年,分淮南國立,光武建武十三 年,又省《六安國》以併焉。領縣三,戶一千九百九,口一 萬一千九百九十七。去州水二千七百二十,陸四百 七十;去京都水一千一百,陸六百三十一。

灊令漢舊縣

舒令漢舊縣

始新令,《永初郡國》、何並無,徐有始新左縣,明帝泰始三年立。

南汝陰太守,江左立。領縣五,戶二千七百一,口一萬 九千五百八十五。去州陸三百;去京都水一千,陸五 百三十。

汝陰令,所治即二漢、晉合肥縣,後省。

慎令,漢屬汝南,《太康地志》屬汝陰。

宋令

陽夏令,前漢屬淮陽,後漢屬陳。《晉太康地志》陳令屬梁,無復此縣。又《晉地志》,「惠帝永康中復立。」 《永初郡國》、何並屬南梁,徐志屬此。

安陽令,《永初郡國》、何並屬南梁,徐屬此。

南梁太守,晉孝武太元中,僑立於淮南,安帝始有淮 南故地,屬徐州。武帝永初二年,還南豫。孝武大明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