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制不載我
《皇清原設十三營》、
通州營 ,「通州左營。」
通州右營 ,張家灣營。
漷縣營 務關營。
馬駒營 ,鳳河營。
楊村營 、采育營。
三河營 ,武清營。
寶坻營
遊擊二員 ,守備十二員。
千總五員 ,把總十九員。
順治五年,設通州左衛,統轄通州衛、右衛、神武、定邊,更以武清衛、興州後屯、營州後屯三衛隸之,共八衛。設左衛守備一員,領河南歸德府等州縣漕運。改舊五衛為五所,各置千總一員、經歷一員。其各衛圈剩地糧,俱左衛徵收。康熙十二年,兵科余司仁疏請「裁無益衛官,以節國用」 ,因裁左衛守備,留左右二所千總。其餘千總三員,經歷五員亦裁去。其圈剩屯地,則通州衛,神武衛歸併通州、興州,《營州》二衛歸併三河縣,《武清衛》,通州左衛全歸武清縣,定邊衛分併武清、香河二縣。順治初,額設鎮守總兵官一員。七年,裁鎮守,改協鎮,守備以下等官,時有增減。康熙三十六年七月,查詢現設武職十有五員,分轄州城張家灣,漷邑弘仁橋馬駒汛地方。
協鎮副將一員 ,守備四員。
千總二員 ,把總八員。
教場在舊城《東關》地方。
小教場在舊城南門內東偏。
順治元年,額設兵丁二千九百四十二名。六年,武清、寶坻二營兵丁共一千名,除節年裁汰。康熙十三年,存兵丁三千一百六十四名。三十六年,查駐劄州城及張家灣、漷邑、弘仁橋、馬駒汛,實在共兵丁八百四十一名。
順治元年,額設馬三百二十六匹。六年,添設武清、寶坻二營一百零二匹,陸續部發朋購,共馬七百零六匹。除節年裁減。康熙十三年,存馬六百八十匹。三十六年,查州城、張家灣、漷邑弘仁橋、馬駒汛,實在共馬一百八十匹。
屯營
通州衛舊屯地三十二處,在通州堤子及香河縣地方,營房莫考。
「《左衛》舊屯地」 三處,在武清縣河東,筐兒港等處地方;營房在高麗莊地方。
右衛舊屯地八處。在香河縣之馬家莊、馬房屯、小營屯、新莊屯,三河縣之「葛中屯」 、燕郊店,漷縣之「供給店」 ,武清縣之「沙河屯」 ,營房在舊城南關廂。
神武中衛舊屯地五處在紅廟、吳家莊、魯家務、團瓢、沙河等處,營房在舊城北關廂。
「定邊衛」 舊屯地五處,在香河、武清、寶坻三縣地方;營房在舊城西門外新城地方。
圈給各旗,亦猶「屯營」 之意。
分防
「明制衛所、分方限地、稽察奸細、緝防盜賊、嚴慎火燭、潔淨街衢」 、皆其職也。我
《皇清武職》各分汛地,因舊制而更新之,益加嚴密。
通州衛轄東落鄉五所。分轄城中東西、南北街、市橋閘地方。衙署在州治東。
通州左衛轄東關廂,及城南「高麗莊」 等處。署在州治東南。
「右衛」 轄南關廂及城南石槽兒等處。署在東察院前。
定邊衛轄西關廂新城內及西落鄉,衙署,在州治西南。
神武中衛轄「北關廂」 及北落鄉衙署,在鐘鼓樓後。
張家灣四衛輪管五衛衙署,多廢為民居。獨定邊衛、我
《皇清》設立副將、守備、千總、把總,各分汛地。康熙三十
六年重修《州志》,移文各營,詢得官員兵馬現在數目及分汛地方。舊志有「烽堠」 一條,載召里墩、燕郊墩、東留村墩、大黃莊墩、高麗莊墩五處,州城內外分防。
副將一員,駐劄新城,標下分左右二營,馬步兵共四百三十四名,馬共八十八匹。
左營守備一員。駐劄新城。係中軍兼攝。督率千總、把總各處防守。
千總一員,駐劄煙郊地方。《墩》撥七處,每撥馬兵二名,步兵三名。
東路 古城 、煙郊 、鄧各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