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72 (1700-1725).djvu/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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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銀十二兩,閏月加派。

訓導,俸銀十九兩五錢二分。閏月加派。

薪銀十二兩,閏月加派。

齋夫六名,工食銀七十二兩,閏月加派。

膳夫二名,工食銀四十兩。閏月加派順治十四年裁扣銀二十六兩六錢六分六釐六毫七絲,實支銀十三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三絲。

文廟、啟聖、名宦、鄉賢春秋二祭銀四十兩。

社稷、山川、風雲雷雨、城隍等神春秋二祭,銀三十兩。

三、小祭無祀鬼神銀十兩。

赫山九龍廟一祭銀二兩五錢。

春牛、芒神、桃符門神酒席銀五兩。順治十四年裁扣銀一兩五錢,實支銀三兩五錢。

曆日銀三兩

朔朢行香紙燭銀一兩,順治九年全裁解部。修理察院公館家伙等項銀十兩,順治九年會議全裁解部。

雜支供應過往上司下程中伙坐飯等項銀五百兩。順治十四年奉文全裁解部。

額徵驛站工料銀二千四百九十五兩二錢二分二釐。閏月加派

本縣馬一十一匹,在龍岡驛行差。每年支銀一千四百四十五兩七錢五分。

騾八頭,支銀二百二十四兩六錢四分六釐,協濟中丘驛銀二百二十四兩六錢四分六釐,協濟河間府銀四百兩一錢七分一釐。

協濟龍岡驛支應銀二百兩。

吹手四名,工食銀二十四兩。

二年一辦貢生盤費,《花紅、旗扁》銀四十兩。每年徵銀二十兩。

三年一辦朝覲造冊紙張銀五兩。每年徵銀一錢六分六釐六毫七絲。

朝覲官吏盤費銀二十五兩。每年徵銀八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三絲。順治十四年,奉文裁扣,遇朝覲之年不裁。

府學新中進士坊價銀一百兩。每年徵銀三十三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三絲。

科舉生員《賓興盤費》銀六十六兩。每年徵銀二十二兩。

會試舉人,每名盤費銀十八兩,每年徵銀六兩。新中舉人,每名坊價銀八十兩,每年徵銀二十六兩六錢六分六釐六毫七絲。

新中進士:每名坊價銀一百兩,每年徵銀三十三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三絲。

新中武舉,每名《花紅旗扁》銀十兩,每年徵銀三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三絲。

《新中武》進士每名《花紅旗扁》銀二十兩,每年徵銀六錢六分六釐六毫六絲。

會試《謄錄》書手四名,銀十六兩。每年徵銀五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三絲。

考選遺材生員盤費銀六兩。每年徵銀二兩。新添南、北大路火夫五十名,工食銀二百四十兩。閏月加派。

順治九年四月內,會議裁扣銀款項:

本府廳禁卒、書辦、門皂等役,共裁工食銀九十九兩六錢,閏月加派。

本縣修宅家伙并書辦、門皂等役,共裁工食銀二百三十二兩六錢,閏月加派。

以上共銀三百三十二兩二錢,閏月加派「順治十二年裁扣迎送上司傘扇」 銀八兩。順治十四年裁扣俸薪等銀八百七十三兩一錢三分九釐九毫三絲。

康熙元年,裁扣各衙門書辦工食銀一百六十九兩二錢。

支剩銀六百七十三兩三錢六分二釐八毫三絲二忽。

賦役

原額行差地,每畝正供雜辦、兵餉、馬價、胖襖、褲鞋、芝麻、花絨,共徵銀四分八毫七絲三忽五微七纎四沙四塵二埃一渺。共徵銀一萬八千七百一十八兩六錢一分九釐八毫三絲二忽九纎一沙二塵八埃。四季徵收。額外新增馬場籽粒,縣南等場每畝徵銀三分三毫。餘地每畝徵銀一分一毫。

張相等場,每畝徵銀二分二毫。

侯郭等場,每畝徵銀五分五毫。

泥井等場,每畝徵銀二分二釐九毫二絲七忽。以上五項地,共徵銀八百九十一兩八錢四分四釐一絲三忽七微五纎兩季徵收。開荒籽粒、平沙地,每畝徵銀七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