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72 (1700-1725).djvu/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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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八毫,每畝徵銀二分五毫,共徵銀九兩七錢一分一釐八毫三絲四忽。

石和店村新增馬場并丈出餘地八頃四十九畝三分七釐一毫五絲三忽八微五纖。每畝徵銀二分六釐,共徵銀二十二兩八分三釐六毫六絲。

以上十場莊田、馬場籽粒地,共徵銀二千五百七十二兩三錢八分五釐八毫八絲七忽七微五沙。內解。

慈寧宮莊田籽粒銀一千七百一十六兩八錢六分。

四釐:《腳價》銀一十七兩一錢六分八釐六毫四絲。

瑞安府《莊田籽粒銀》六百六十一兩九錢二分六釐。

《腳價》銀六兩六錢一分九釐二毫六絲。

莊田餘地籽粒銀五兩七錢七分五釐八毫四沙。腳價銀五分七釐七毫五絲八忽四埃。原額馬場籽粒銀一百二十二兩九錢六分,腳價銀一兩二錢二分九釐六毫。

新增馬場籽粒銀三十五兩五分四釐二絲五忽,腳價銀三錢五分五毫四絲二微五纖。丈出餘地籽粒銀四兩三錢三分六釐八毫五絲五忽五微,腳價銀四分三釐三毫六絲八忽五微。五纎六項籽粒銀兩,每年分解戶部并太僕寺地糧。

原額地七千七百頃一十五畝五分。奉

旨除豁無主絕地一百四十三頃五十三畝六分一

釐六毫一絲。節年開墾地九十頃五畝五分九釐一絲。順治十七年分、又開墾過二頃四十八畝一分一釐二毫。歸入熟地徵糧外止剩無主絕地五十頃九十九畝九分一釐四毫。在各部寺均減不派外,實在徵糧地七千六百四十九頃一十五畝五分八釐六毫。內優免地畝、奉

旨、自十四年為始、停免歸入行差。共計行差地七千

二百四十七頃八十五畝五分八釐六毫。照部頒《則例》,每畝徵銀二分七毫三絲八忽二微。共徵銀一萬五千三十兩七錢五分四釐一毫七絲六忽。遇閏,每畝徵閏月銀八毫三絲二忽八微零,共徵閏月銀六百三兩六錢五分九釐二毫五絲。二項共徵銀一萬五千六百三十四兩四錢一分三釐四毫三絲六忽一微零,每畝徵銀一分九釐七毫六絲五忽三微,共徵銀一萬四千二百七十四兩三錢一分五釐四毫三絲六忽一微。每畝應徵新錢一釐八毫五忽零,共徵新錢一千三百六十千九十八文。

寄莊地四百一頃三十畝,照部頒《則例》每畝徵銀二分四釐二毫二絲三忽零,共徵銀九百七十二兩一錢一釐六毫七絲二忽九微零。遇閏,每畝徵閏月銀一釐四絲一忽九纖,共徵閏月銀四十一兩七錢七分九釐三毫三忽八微九纖。二項共徵銀一千一十三兩八錢八分一釐四忽。每畝應徵銀二分三釐一絲一忽。共徵銀九百二十三兩四錢六分三釐四忽。每畝應徵新錢二釐二毫五絲三忽一微三纖。共徵新錢九十千四百一十八文。

實在行差人丁三萬三千一百九十四丁,共徵銀一千九百三十五兩九錢四分三釐八絲三忽九微一纖。已詳《戶口考》。今合地、丁兩項,連閏共徵銀一萬八千五百八十四兩二錢三分七釐五毫二絲四忽零。如不遇閏,止徵銀一萬七千九百三十八兩七錢九分八釐九毫三絲三忽零。

起運戶部

夏稅

酒醋麵局小麥銀二百七十三兩三錢二分三釐九毫七絲五忽一微。復荒銀五兩三錢八分四釐三毫九絲八忽六微。腳價銀二兩七錢三分三釐二毫三絲九忽零。

保安州宣德等三倉并趙州葛峪堡食小麥銀四百二十六兩七錢九釐三毫二絲三忽四微二纖,復荒銀八兩四錢二分七毫六絲四忽七纖零。腳價銀五兩一錢二分五毫一絲一忽。真定府庫闊白綿布准小麥銀三十七兩八錢六分八釐六毫一絲,復荒銀七錢三分八釐六毫一絲。

秋糧

鎮邊城、新城倉粟米銀二百七十一兩八錢七分七釐二毫,《復荒》銀五兩三錢六分六釐五毫一絲四忽。《腳價》銀三兩二錢六分二釐五毫二絲六忽四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