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班柴薪夫十四名,共銀一百七十五兩,腳價銀五兩二錢五分。
北城弓兵一名,銀八兩五錢,腳價銀八分五釐;京班直堂皂隸一名,銀十兩五錢,腳價銀三錢一分五釐。
《馬價》並加增共銀六百六十兩,《腳價》銀六兩六錢。
種馬草料銀一百一十兩,腳價銀一兩一錢,工部本折柴夫料價、胖襖、翎毛、軍器、狐皮等項,共銀七百一十四兩八錢四分九釐四毫零。內有買
本色《狐皮》二十三張,該價銀十一兩五錢。奉文「照折徵起解,應支腳價」 銀二錢三分。
《折色》共銀七百三兩三錢四分九釐四毫三絲六忽。《腳價》銀八兩二錢一分三釐零。
抬柴夫五十名,共銀二百九十九兩,《腳價》銀二兩九錢九分。
四司料價銀三百六十三兩二錢二分九釐四毫三絲六忽,腳價銀三兩六錢三分二釐零。胖襖并加增共銀三十二兩四錢,腳價銀一兩四錢九分九釐四毫。
《翎毛》銀七錢二分。《腳價》銀八釐零。
協濟真定衛成造軍器銀八兩。腳價銀八分。以上起運本折、共銀一萬一百九十四兩一錢一分八釐零。應支腳價、共銀五十四兩八錢一分七釐零。各部寺起運本折、俱奉
旨:「彙解戶部。」
存留修理
《龍亭》銀一兩七錢三分。
文廟銀十兩七錢三分
《巡撫》吏書三名,每名工食銀三十六兩,共銀一百八兩。二次全裁。
本府燈夫四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共銀二十八兩八錢。順治九年,會議裁改解部銀四兩八錢,實支銀二十四兩。康熙十四、十五兩年,奉文全裁。
轎傘扇夫七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共銀五十兩四錢。順治九年,會議裁改解部銀八兩四錢,實支銀四十二兩。二次全裁。
清軍同知轎傘夫七名,每名工食七兩二錢,共銀五十兩四錢。順治九年,會議裁改解部銀八兩四錢,實支銀四十二兩。二次全裁。
通判桌圍傘扇銀十兩,全裁。
門子二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共銀十四兩四錢。順治九年會議裁改解部銀二兩四錢,實支銀十二兩;二次全裁。
推官燈夫二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共銀十四兩四錢。全裁。
經歷書辦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全裁。
照磨馬夫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順治九年會議裁改解部銀一兩二錢,實支銀六兩;二次全裁。
本縣知縣俸薪,共銀六十三兩四錢九分。順治十三年,裁銀二十兩四錢九分,實支銀四十三兩。康熙十五年全裁。
《心紅》紙張、油燭銀三十兩,裁銀十兩。順治十六年,奉文「入俸銀十兩」 一併支給,實支銀二十兩。康熙十四年全裁。
修宅家伙每年銀二十兩,全裁。
迎送上司傘扇,每年銀十兩。順治十二年會議「裁改解部」 銀八兩,實支銀二兩。順治十六年,奉文添入俸內。康熙十五年全裁。
吏書十二名,每名工食銀十兩八錢,共銀一百二十九兩六錢。全裁。
門子二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共銀十四兩四錢。順治九年會議裁改解部銀二兩四錢,實支銀十二兩;二次全裁。
皂隸十六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共銀一百一十五兩二錢。順治九年,會議「裁改解部」 銀十九兩二錢,實支銀九十六兩。二次全裁。
馬快手八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草料銀十兩八錢,共銀一百四十四兩。順治九年,會議裁改解部,工食銀九兩六錢,實支銀一百三十四兩四錢。二次全裁。
《民壯》五十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共銀三百六十兩。順治九年,會議裁改解部銀六十兩,實支銀三百兩。二次全裁。
燈夫四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共銀二十八兩八錢。順治九年,會議裁改解部銀四兩八錢,實支銀二十四兩。二次全裁。
「看監禁卒」 八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共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