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徵銀七十六兩八錢七分零。
實徵膳夫餘地一百一十頃四十四畝六分零。應徵銀一百一兩五錢五分五釐零
實徵公務地八十六頃一十五畝六分。
應徵銀二百四十二兩六錢五分零。
實徵餘地一百五十二頃二十七畝八分零。應徵銀一百五十九兩九錢五分零。
實徵籽粒地二十九頃三十五畝三分五釐零,應徵銀九十八兩七錢二分零。
實徵均徭地一千二百四十五頃二十一畝五分零。
應徵銀四百九十八兩二錢五分四釐。
以上共地六千八十一頃七十六畝五分零,共徵糧七千八百三十九石二升四合零,軍租穀一石二斗。
共徵:銀一千六百一十六兩六錢二分零。實徵「戶口人丁」 五千四十丁。
應徵銀四百九十五兩
以上「地丁」 二項應徵糧并軍租穀共七千八百四十石二斗二升零。
徵銀二千一百十一兩六錢二分零。
起運
奉文清出地稅銀九錢
《舊編》存留款項,奉文節年裁官裁減,總歸戶部銀一千七百五十八兩七錢二分零。
內除去「鄉飲」 銀三兩、廩銀六十兩外,實解戶部銀一千六百九十五兩七錢二分零。
歷年奉裁俸工盤費、草料、祭祀燭炭等銀,共六百二十五兩七錢九分零。
以上共該起運銀二千三百二十二兩四錢二分零。
存留
官役俸工等銀一千四百八十四兩七錢七分零。
歸併「宣府西路廳庫。」
實徵公務地、餘地、籽粒地、共二百六十七頃七十八畝七分零。
應徵銀五百一兩三錢二分零。
歸併萬全右衛
實徵本色地、軍租地、折色給軍地、均徭地、膳夫餘地、雞鵝食地、共四千四百一頃六十三畝五分零。
共徵:糧五千五百九十二石六升零。
《軍租》穀一石二斗。折色銀一千五十五兩八分零
實徵戶口人丁三千九百一丁。
共徵:銀三百九十四兩一錢四分。
歸併張家口堡
實徵本色地二百一十七頃八畝七分七釐零,共徵糧三百九十七石二斗七升零。
實徵戶口人丁一百二十九丁。
共徵:銀一十七兩四錢。
歸併膳房堡
實徵本色地、折色地,共二百六十六頃六畝六分零。
共徵:糧三百二十九石八斗四升零。
銀四十四兩五錢五分零。
實徵戶口人丁一百三丁。
共徵:銀七兩五錢六分。
歸併新河口堡
實徵本色地、折色地、贍軍地、共三百七十三頃三十五畝四分零。
共徵:糧三百七十四石四斗五升零。
銀十五兩六錢五分零
實徵戶口人丁一百四十一丁。
共徵銀一十兩五錢
歸併洗馬林堡
實徵本色地五百六十頃八十三畝四分零,共徵糧一千一百四十五石三斗九升零。實徵戶口人丁七百六十六丁。
共徵:銀六十五兩四錢。
懷安縣
歸併宣府西路廳庫萬全左衛、懷安衛、西陽河堡、柴溝堡。
額徵
原額、本色地、五千八百九十六頃七十一畝七分零
又新收廂藍旗退出地一頃二十畝。
實徵本色地五千八百九十七頃九十一畝七分零。
應徵糧、一萬九百七十二石八升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