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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80 (1700-1725).djvu/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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頃三十三畝三分六釐二毫。節年勸墾至康熙二十一年成熟行糧地共九千五百五十三頃九十一畝八分九釐零。至二十三年,新墾地一百三十一頃六十一畝一分,內除荒地三千七百六十四頃三十七畝二分七釐與新墾地待年起科熟上地,每畝徵銀三分一釐零。

熟中地四千三百四十五頃五十五畝八分八釐。每畝徵銀二分四釐零。

熟下地三千五十五頃七十一畝七分三釐。每畝徵銀一分九釐零。

熟下下地五十一頃一十四畝四分三釐。每畝徵銀一分三釐零。

上地每畝徵米六合五勺零。

中地每畝徵米五合二勺零。

下地每畝徵米四合一勺零。內寄莊地,除正項在原額內地徵外,每畝加徵銀二分。

額外荒田地一百三頃六畝七分全熟。每畝徵銀三分。

原額地三百七十一頃二十五畝三分四釐。全熟每畝徵銀一分四釐零。

更名蘆原稻營地四十六頃六十七畝。內荒地九頃九十六畝三分七釐零。熟地每畝徵銀五分。

安山湖三等租地、四百四十九頃二十一畝全熟。上地每畝徵銀四分,中地每畝徵銀三分,下地每畝徵銀二分

額外馬場租三等地四頃二十一畝三分一釐一毫。內除荒地、上中地共除三頃三十畝七分三釐八毫。

上熟地,徵銀三分一釐零。中熟地,每畝徵銀二分四釐零。下熟地,每畝徵銀一分九釐零。子粒賃基地八百間,每間徵銀七分三釐零。河灘租麻地三頃六十五畝,全熟,每畝徵銀四分。

學田地四頃五十三畝,內除荒地一十七畝四分,熟地每畝徵租六分。

聖公府、額外安山湖鵝鴨廠地二百四頃一十九畝五毫。每畝徵銀三分。

以上連《人丁》,徵銀一千四百九十七兩三錢六分,共二萬八千四百七十五兩五錢八分四釐零。

共米四千九百一十九石八斗八升二合一勺零。

內「銀總歸戶部」 并折色裁扣起運共銀一萬四千五十八兩一錢五分二釐零。

漕糧正耗閏耗、共米四千二百七石三斗一升七合四勺零

《輕齎蓆》草腳費并閏耗銀六百七十一兩八錢五分五釐零。

臨清倉本色正、耗米七百一十二石五斗六升四合七勺零

腳價蓆草盤費銀五十六兩四錢一釐零。學田租銀二十六兩一錢三分六釐。

其餘存留支解河道夫馬官俸役食。驛站里甲夫馬雜支等用。

課程銀四十二兩二錢二分。

班匠銀三十三兩三錢

稅契銀六十五兩

牛、驢抽稅銀八兩七錢。

牙雜稅銀一十八兩二錢。

土貢 :芝麻三石四斗八勺零,徵銀六兩一錢二分一釐零。

《腳價》銀四分八釐零。

黃蠟七斤八兩四錢五分八釐六毫,徵銀一兩五錢五釐零。

《腳價》銀一分二釐零。

《綿花絨》一十五斤一十三兩七錢七釐,徵銀一兩一錢九釐零。

《鋪墊》銀一錢五分八釐零。

阿膠二斤八兩,徵銀四錢。

《包裹紙》價銀一錢一分八釐零。

《牛角弓面》共三副,徵銀一十兩三錢八分零。汶上縣:

照明萬曆間均過地一萬六千八百九十六頃一十二畝八分二釐,一例徵糧。

順治初年承明季,兵荒熟地僅存一千五百一十七頃二十畝八分。節年勸墾至康熙二十年成熟行糧地共一萬二千六百九十三頃四十六畝九分二釐零;至二十三年,新墾地二百六十二頃六十七畝四分五釐零。內除荒地三千九百三十九頃零與新墾地待年起科,熟地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