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莊、萬年、頓莊、臺莊四閘:閘官四員,每員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共銀一百二十六兩八分。知縣門子二名,縣丞、典史各一名,每名工食連閏銀六兩二錢,共銀二十四兩八錢。
知縣、皂隸十六名,縣丞、典史各四名,《萬家驛》二名,四閘閘官各二名,每名工食連閏銀六兩二錢,共銀二百一十兩八錢。
知縣馬快八名,工食連閏銀一百三十八兩八錢八分。
《民壯》五十名,工食連閏銀三百一十兩。
燈夫四名,工食連閏銀二十四兩八錢。
「看監」 禁卒八名,工食連閏銀四十九兩六錢;轎傘扇夫七名,工食連閏銀四十三兩四錢;庫子四名,工食連閏銀二十四兩八錢。
斗級四名,工食連閏銀二十四兩八錢。
馬夫縣丞、典史各一名,工食連閏銀一十二兩;儒學齋夫三名,工食連閏銀三十七兩二錢。膳夫二名,工食連閏實剩三分之一,銀一十三兩七錢七分七釐七毫。
門子二名,工食連閏銀一十四兩八錢八分。遞鋪司兵二十七名,工食連閏銀一百九十兩九錢六分。
《孤貧》二十二名口,連閏歲支月糧並冬衣布花銀五十九兩四錢八分八釐。
遞站里甲夫馬
銀四千四十兩三分七毫。內除裁扣歸入起運外,實存銀三千五百七十八兩二錢八分零。萬家驛夫馬工料銀詳見《驛傳》。
里甲夫馬
工料銀一千五兩三錢四分六釐六毫。內除裁扣歸入起運外,實存銀六百四十兩三錢七分三釐。內:
走遞馬十匹,草料連閏銀二百七十九兩;走遞驢三頭,草料連閏銀四十四兩六錢四分。馬夫六名半,工食連閏銀八十兩六錢。
白夫一十三名半,工食連閏銀一百六十七兩四錢。
青夫五名,工食連閏銀四十一兩三錢三分三釐零。
撥馬牌子一名,工食連閏銀一十二兩四錢,鞍屉、棚廠、槽鐁等項銀一十五兩,雜支。
銀三十二兩五錢六分二釐。內除裁扣歸入起運外,實存銀二十六兩二錢四分零。內修理
龍亭帳幔等項,實徵銀一分七釐。修理
文廟壇所祭器,實徵銀三錢一分二釐。
祭祀
文廟、并各壇所,實徵銀八兩六錢九分。
縣學
文廟香燭銀二兩五錢二分。
驚蟄、霜降、祭旗等項,實徵銀四錢二分八釐;鄉飲裁剩,實徵銀六錢四分三釐。
歲貢,實徵銀一兩九錢二分九釐。
歲貢生正副盤費,實徵銀一錢九分。
歲貢生迎賀旗扁等項,實徵銀三錢二分一釐。歷科舉人車價裁剩實徵銀八錢二分。
進士、舉人牌坊,裁剩銀一十兩。
起送會試舉人公宴等項裁剩實徵銀二錢六分七釐。
迎賀新中舉人花紅等項,裁剩實徵銀一錢零。《金鄉縣》原額
照明萬曆年間一例「人丁」 二萬一千二百二丁。至崇禎末年,荒疫相繼,死絕逃亡,僅存殘丁九千三百八十一丁。
皇清撫養生聚,屢次編審,續增人丁共九千四百六
十七丁,除紳衿優免本身丁五百二十丁,見在當差人丁八千九百四十七丁,每丁徵銀一錢一分六釐,共徵銀一千四十一兩五錢四分。康熙二十三年算係今數內。
河道夫食
銀三千九百八十二兩五錢三釐六毫。又奉文「動丁地撥補停役樁草等項」 除荒并渰死人丁缺額銀三百五十三兩九錢二分三毫零二項共銀四千三百三十六兩四錢二分四釐。內除裁扣歸入起運外,實存銀三千九百五十八兩二錢二分四釐。內:
溜夫停役銀二百四十七兩八錢六分。
撈淺夫停役銀一百四十七兩五錢四分。夏鎮河夫連閏銀四十八兩三錢六分。
閘夫停役銀二兩
閘溜撈淺夫樁草銀一百六十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