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科舉人車價》裁剩,實徵銀一兩三分五釐八毫零。
進士、舉人牌坊裁剩實徵銀一十五兩。
起送「會試舉人公宴」 等項裁剩實徵銀四錢一分四釐三毫零。
迎賀新中舉人花紅等項,裁剩實徵銀三錢一分七毫零。
濟寧州原額
照明萬曆年間一例「人丁」 五萬二千三十八丁。至崇禎末年,荒疫相繼,死絕逃亡,僅存殘丁一萬六千六百餘丁。
皇清撫養生聚,屢次編審,續增人丁、二萬六千三百
六十五丁,除紳衿優免本身丁九百六十五丁,見在當差人丁二萬五千四百丁,每丁徵銀二錢,共徵銀五千八十兩。康熙二十三年算,係今數內。
河道夫食
銀四千六十四兩八錢九分二釐八毫。又奉文動丁地撥補停役樁草等項,除荒缺額銀七百四十三兩一錢二分一釐八毫零。二項共銀四千八百八兩一分四釐七毫零。內除裁扣歸入起運外,實存銀三千六百十四兩七錢六分二釐七毫。內:
夏鎮河夫連閏銀一百三十八兩八錢八分,閘夫停役銀四兩。
撈淺鋪溜夫停役銀一千一百九十四兩,停役泉夫銀七十八兩。
《代編》「魚臺縣停役撈淺夫」 銀三十一兩五錢八分三釐三毫零。
樁草銀三十兩
閘溜撈淺鋪夫樁草銀二百八十五兩。
溜夫見役本州師家莊閘溜夫一名,工食連閏銀一十二兩四錢。
閘夫見役在城閘夫二十五名,石佛閘夫九名,師家莊閘夫八名,共夫四十二名,工食連閏銀四百六十二兩七錢二分。
本州地方撈淺夫,見役五十一名,工食連閏銀六百三十二兩四錢。
淺鋪夫見役三十六名,工食連閏銀四百四十六兩四錢。
樁草銀二兩一錢六分
夏鎮河夫連閏銀八兩六分。
《籽粒》賃基銀二百三十九兩八錢九分二釐,租檾折銀四十三兩五錢六分七釐四毫,官俸役食
銀三千五百七十七兩四錢六分六釐四毫。內除裁扣歸入起運外,實存銀三千一百一十七兩二錢六分四毫。內:
分巡濟寧道,俸銀一百五兩。
運河同知,俸銀八十兩。
本州知州,俸銀八十兩。
州同俸銀六十兩
州判俸銀四十五兩
吏目,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
儒學學正、訓導,每員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今兩官支一俸。
稅課局:大使,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
南城水馬驛驛丞,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在城、天井、趙村、石佛、新店、仲家淺、棗林等閘閘官七員,每員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共銀二百二十兩六錢四分。
《門子》:本道四名,運河廳二名,知州二名,州同、州判、吏目各一名。每名工食連閏銀六兩二錢,共銀六十八兩二錢。
本道皂隸十二名,運河廳十二名,知州十二名,州同、州判各六名,吏目四名,課局大使、驛丞各二名,七閘閘官各二名。每名工食連閏銀六兩二錢,共銀四百五十八兩八錢。
本道快手十二名,運河廳八名,每名工食連閏銀六兩二錢,共銀一百二十四兩。
本道轎傘扇夫七名,運河廳七名,知州七名,每名工食連閏銀六兩二錢,共銀一百三十兩二錢。
本道聽事吏二名,工食連閏銀一十二兩四錢;鋪兵二名,工食連閏銀一十二兩四錢。
燈夫運河廳二名,知州四名,每名工食連閏銀六兩二錢,共銀三十七兩二錢。
知州馬快八名,工食連閏銀一百三十八兩八錢八分。
《民壯》五十名,工食連閏銀三百一十兩。
看監禁卒八名,工食連閏銀四十九兩六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