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子》捕河廳二名,本縣二名,主簿、典史各一名,每名工食連閏銀六兩二錢,共銀三十七兩二錢。
捕河廳皂隸十二名,知縣十六名,主簿、典史各四名,巡檢二名。每名工食連閏銀六兩二錢,共銀二百三十五兩六錢。
捕河快手八名,工食連閏銀四十九兩六錢;轎傘扇夫七名,工食連閏銀四十三兩四錢;燈夫二名,工食連閏銀一十二兩四錢。
馬快八名,工食連閏銀一百三十八兩八錢八分。
《民壯》五十名,工食連閏銀三百一十兩。
燈夫四名,工食連閏銀二十四兩八錢。
「看監」 禁卒八名,工食連閏銀四十九兩六錢;轎傘扇夫七名,工食連閏銀四十三兩四錢;庫子四名,工食連閏銀二十四兩八錢。
斗級四名,工食連閏銀二十四兩八錢。
主簿、典史馬夫各一名,每名工食連閏銀六兩二錢,共銀一十二兩四錢。
巡檢弓兵七名,工食連閏銀二十六兩四分;儒學齋夫三名,工食連閏銀三十七兩二錢;膳夫二名,工食連閏實剩三分之一,銀一十三兩七錢七分七釐零。
門子二名,工食連閏銀一十四兩八錢八分。遞鋪司兵一十六名,工食連閏銀一百一十二兩八錢四分。
《孤貧》二十七名口,連閏歲支月糧並冬衣布花銀八十二兩三錢八釐。
里甲夫馬
工糧銀四百九十九兩四錢五分三釐三毫。內除裁扣歸入起運外,實存銀三百二十兩八錢九分三釐三毫。內:
工料銀四百七十六兩七錢二分。內除裁扣歸入起運外,實存銀二百九十八兩一錢六分。內走遞馬四匹,草料連閏銀一百一十一兩六錢;走遞驢二頭,草料連閏銀二十九兩七錢六分;馬夫三名,工食連閏銀三十七二錢。
白夫六名,工食連閏銀七十四兩四錢。
青夫三名,工食連閏銀二十四兩八錢。
撥馬牌子一名,工食連閏銀一十二兩四錢,鞍屉、棚廠、槽鐁等項銀八兩。《外編》「工部分司」 坐馬一匹,工料連閏銀二十二兩七錢三分三釐三毫。內裁半復半,俱在驛站項下。
雜支
銀三十九兩一錢一分六釐零。內除裁扣歸入起運外,實存銀三十四兩四錢四分三釐零。內修理
《龍亭帳幔》等項,實徵銀二分四釐零。
修理
文廟壇所祭器,實徵銀三錢五分八釐零。
祭祀
文廟、並各壇所、實徵銀一十兩二分七釐零。
縣學
文廟香燭銀二兩五錢二分。
驚蟄、霜降、祭旗等項,實徵銀四錢七分八釐零。《鄉飲》裁剩,實徵銀七錢一分七釐零。
歲貢實徵銀二兩一錢五分一釐零。
歲貢生正副盤費,實徵銀二錢三分九釐零。歲貢生迎賀旗扁等項,實徵銀三錢五分八釐零。
《歷科舉人車價》裁剩,實徵銀一兩七錢九分二釐零。
進士、舉人牌坊,裁剩銀一十五兩。
起送會試舉人公宴等項裁剩實徵銀五錢九分七釐零。
迎賀新中舉人花紅等項,裁剩實徵銀一錢七分九釐零。
沂州原額
照明萬曆年間一例「人丁」 五萬六千七百二十九丁。至崇禎末年,荒疫相繼,死絕逃亡,僅存殘丁一萬五千八百六十五丁。
皇清撫養生聚,屢次編審,續增人丁共二萬八百一
丁除紳衿優免本身丁五百四十三丁,見在當差人丁二萬二百五十八丁,每丁徵銀二錢,共徵銀四千五十一兩六錢。又裁併沂州衛人丁三千二百九十八丁,每丁徵銀三錢八分五釐,共徵銀一千三百五兩一錢五分。康熙二十三年算係今數內。
官俸役食
銀二千二百六兩九錢四分四釐。內除裁扣歸入起運外,實存銀二千一百四兩九錢四釐。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