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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兩三錢三分零,共銀三千八十三兩七錢八分六釐六毫零。
供應中伙支銷銀二百兩。以上原額銀三千七百四十兩七錢八分六釐零,內除裁扣銀三百二十四兩歸入起運外,實存銀三千四百一十六兩七錢八分六釐六毫零。
由開河水驛而北七十里為東平州。「安山」 水驛,在州西南十五里,明永樂九年建。
《皇清》額設庫子五名,除裁存二名半,每名工食銀四。
十六兩,共銀一百一十五兩。
館夫三名,除裁存二名,每名工食銀九兩,共銀一十八兩。
水夫三百三十七名半,除裁存三百一十八名七分五釐,每名連閏歲該工食銀一十一兩三錢二分有零,共銀三千二百九十兩六錢三釐三毫。
供應中伙支銷。除裁扣存銀二百五十六兩四錢。以上原額銀四千二百五十三兩五錢八分六釐六毫,內除裁扣銀五百七十二兩五錢八分三釐三毫歸入起運外,實存銀三千六百八十一兩三釐三毫。內有缺額銀一千三百五十餘兩,汶上撥補。
由安山水驛而北七十里為陽穀縣。荊門水驛在縣東五十里安平鎮運河西岸,明洪武三年建。自此而北九十里為東昌崇武驛,出郡境矣。
《皇清》額設庫子五名。除裁半,餘二名半。每名工食銀
四十六兩,共銀一百一十五兩。
館夫三名,除裁存二名,每名工食銀九兩,共銀一十八兩。
水夫二百九十七名半,每名連閏歲該工食銀一十一兩三錢二分零,共銀三千六十七兩三錢八分六釐六毫零。
供應中伙支銷,除裁扣存銀二百兩,以上原額銀三千七百二十四兩三錢八分六釐,內除裁扣銀三百二十四兩歸入起運外,實存銀三千四百兩三錢八分六釐六毫零。
以上各驛額銀,於康熙十四年、十五年兩次奉裁十分之四充餉,於二十一年奉
恩詔內開、「將驛站銀裁四、准復二分。餘二分未復。」其
銀給發。俱在本州縣徵支
東平州金線閘遞運所原建《戴家廟集》,明嘉靖五年,改建安山鎮,距州一十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