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95 (1700-1725).djvu/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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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使賢才申共理之心,聖主得分憂之地。無任叨竊 之至,謹詣朝堂奉表陳讓以聞。臣所讓人,別狀封進。

《置孟州敕旨》
李德裕

「昔馮異之守盟津,已建軍號;近光弼之保伊洛,先據 三城。蓋以河有造舟之危,山有摧輪之險,左右機軸, 表裏金湯。既當形勝之地,實為要害之郡,令所置制, 豈限常規。積萬庾於敖前,尢資地利;立二矛於河上, 須壯軍聲。其河陰縣宜割屬孟州,仍改為望縣,其河 清縣卻還河南。府縣官等並准前敕處分。其東都鎮 遏兵馬,依前屬東都防禦使。鄭滑、汝州防戍兵各一 千人,令弘敬權指揮」,事平後續有處分。

《論河陽事宜疏》
前人

右。緣河陽奏事官高從真到,稱「十八日陳後,遍山遍 谷,盡是賊軍。茂元兵力寡少,頗似危急。若賊勢更甚, 便要退守懷州,非惟損挫威聲,必恐驚動東洛。皆由 魏博未有陣戰,陳彥佐又隔深山,所以併力南攻,不 得不慮。自元和以來,賊中用眾,皆取軍寡弱處,即併 兵用力,一處不敵後,即移向他處。計王宰排比,已有 次第,儻遣全軍便發,救援河陽,不止捍蔽洛京,足以 臨制魏博。如恐全軍費損饋運,計王宰必見先鋒。望 今日降中使賜詔,令宜發先鋒五千人,便赴河陽,所 冀免落奸計。事幾至切,不可更遲。如蒙允許,望賜茂 元、王宰《行敏》詔處分。」

《論河陽事宜奏》
前人

王宰止可令以忠武節度使將萬善營兵,不可使兼 領河陽,恐其不愛河陽州縣,恣為侵擾。又「河陽節度 先領懷州刺史,常以判官攝事,割河南五縣租賦隸 河陽,不若遂以五縣置孟州,其懷州別置刺史。俟昭 義平日,仍割澤州隸河陽節度,則太行之險,不在昭 義,而河陽遂為重鎮,東都無復憂矣。」

《請諸道進軍狀》
前人

「右,緣王宰兵已深入,須取澤州,又恐賊於萬善向東 衝突,須更剋期齊進。正月六日,並是良日,一日雖是 歲首,亦合軍機,緣軍在行營,歲日與常日無異,賊中 有州縣村閭,隨分必須作歲,乘其無備,必易成功。其 兩日伏在神明裁定,戎事尚密,所降中使,望計行程, 令取事前兩日到行營即待。又恐賊中困蹙,即自有 變。望密詔王宰、石雄、義忠等,聞彼有變,便須星夜進, 兼先差專使與彼大將書,具云初經變革,須得王師 應接,以安人心。兵馬並不入潞州,只在三數十里內 下營,並不驚擾村閭,即當秋毫不犯。直須待立功軍 出潞州,新節度使入後,處置大段公事了,方得抽軍。 其元逵、弘敬,緣隔山東,又恐漏洩此」意,並望不賜詔 示。如蒙允許,望付翰林各賜詔處分。

《諫白司馬坂營大像表》武后
張廷珪

臣廷珪言:夫佛者,以覺知為義,因心而成,不可以諸 相見也。故《經》云:「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 道,不能見如來。」此明真如之果,不求外也。陛下信心 歸依,發弘誓願,壯其塔廟,廣其尊容,已遍於天下久 矣。蓋有住於相而行布施,非最上第一希有之法。何 以言之?《經》云:「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 及恆河沙等身命布施,其福甚多。若人於此經中受 持,及《四句偈》等為人演說,其福勝彼。」如律所言,則陛 下傾四海之財,殫萬人之力,窮山之木以為塔,極冶 之金以為像,雖勞則甚矣,費則多矣,而所獲福緣,不 愈於禪房之匹夫。沙門之末學,受持精進,端坐思理, 亦明矣。臣竊為陛下小之。今陛下廣樹薰修,又置精 舍,則《經》云「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葢有為之法,不 足高也。況此營建,事殷土木或開發盤礡,峻築基陛, 或填川澗,通轉採斫,碾壓蟲蟻,動盈巨億。豈佛標坐 憂之義,愍蠢動而不忍害其生哉?今陛下何以為之? 又役鬼不可,惟人是營,通計工匠,率多貧寠,朝驅暮 役,勞筋苦骨,簞食瓢「飲,晨炊星飯,饑渴所致,疾沴交 集,豈佛標《徒行》之義,愍畜獸而不忍傷其力哉?今陛 下何以為之?又營築之資,僧尼是稅,雖乞丐所致,而 貧闕猶多。郡縣徵斂,星火逼迫,或謀計靡所,或鬻賣 以充,怨聲載路,和氣未洽,豈佛標《隨喜》之義,愍愚民 而不忍奪其產哉?今陛下何以為之?且邊朔未寧,軍 旅日給,天下虛竭,海內勞弊,伏惟陛下慎之重之。思 菩薩之行,為益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不住聲、香、味、 觸、法布施故,其福德若東南、西北、四維、上下,虛空不 可思量矣。何必懃懃於住相,凋蒼生之業,崇不急之 務乎?」臣以時政論之,則宜安邊境,蓄府庫,養人力;以 釋教論之,則宜救苦厄,滅諸相,崇無為。伏「願陛下察 臣之愚,行佛之意,務以理為尚,不以人廢言。幸甚,幸 甚!」謹言。

《第二表》睿宗
前人

臣某言:「臣奉敕,河北道宣勞,今發都下從白司馬坂 所,遇見轉運材木,顧役人夫。臣勘問檢校官左藏置 監事馮道得狀,奉今月八日敕,於坂所修營。臣竊以 天后朝僧懷義營創大像,並造天堂安置令王弘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