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96 (1700-1725).djvu/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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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史宅 在縣治幕廳東。

陰陽學 、醫學 今俱廢。

府館 二:一在縣治東,一在縣西門外。

布按分司 在縣治東

察院行臺 在布、按分司東。

「僧會司 」 ,即寶雲寺。

道會司 ,在縣西南三十五里爛柯山下,即洞真觀。

演武亭 在縣西門外

迎候亭 在縣東門內

官馬廠 在縣治西南城內宜陽縣協濟養馬處,周圍數畝,縣內有《協濟碑》。

惠民藥局 明洪武十七年建,永樂二年,知縣張敏重修,今廢。

養濟院 在城西關路北,今廢。

澠池縣治 舊建邑中,寇燬遺址築為西城。明崇禎十一年,知縣牛範以東布政司行臺改為縣治。正廳五楹,東、西二楹為庫、後廳、東西房、科儀門、戒石坊、東、西角門、寅賓館、土地祠、獄舍、譙樓俱備。崇禎十五年,流寇焚燬。

皇清順治五年,知縣潘汝悠,七年知縣孟國英,相繼

增正堂及宅舍等俱備。康熙二十五年,知縣劉孚嘉又捐俸葢六房。二十七年,二堂傾圯,又捐資重修;堂左又建客廳三楹,堂後又建正房三間,後樓一座,並其大小房不等。

典史宅 在縣治內

陰陽學 、醫學 俱寇燬,未建。

僧會司 、道會司 俱寇燬未建。

養濟院 ,寇燬,今於城西南隅鑿窯數空安置,按月給糧。

《演武亭 》「建城東郭。」

南村巡檢司 在縣治北一百二十里。寇燬,順治七年,巡檢李聯芳創補。

嵩縣治 在縣城內,與宣威門相對。明洪武元年,指揮任亮改作鎮署,遂相沿為守禦千戶所。洪武二年,知縣王景道重建於城西北隅。明末寇燬。

皇清順治十七年,知縣楊厥美因軍屯歸併有司,遂

仍將千戶所改為縣治。內原有近民堂三間,又創儀門三間,左右角門各一間。東建吏、戶、禮三房,共六間;直北建收糧房三間,西建兵、刑、工三房,其南為承發司,直北則連柬房,通六門。堂下東西皂隸房各一間。堂後為便署五間。東西廂房後為官宅,凡五間。左石有廂房,後有亭扁曰「樂壽亭。」 儀門西為獄,南為倉,前為譙樓,外東西為申明亭、旌善亭,今廢。

典史宅 在縣治內

東察院 、西察院 俱在縣治後。

陰陽學 醫學

僧會司 道會司

巡檢司 今俱裁

養濟院 漏澤園

盧氏縣治 在縣西街。漢時所置,歷晉、隋、唐、宋以來皆因之。元末兵燹,明洪武元年,知縣李可民因故址重建。九年,知縣王桓改修。成化八年,知縣沈源重修。明末焚燬。

皇清順治四年,知縣劉瀾又因故址重建,扁其堂曰:

親民堂正堂三間,東西庫房二間,退思堂三間,儀門一所,東房三間,十四年知縣鄒印光「重建」 ;西房三間,承發司一間,大門樓一間,十八年知縣任登級「重修。」

典史宅 :在縣北街。順治十四年,知縣鄒印光重建。

養濟院 在縣城內

陝州治 在州城西北隅。後魏時建,後廢置不一。至元末兵燹。明初,知州聞人桂因舊址創。崇禎八年寇燬,知州陳道蘊重建。越五年又燬。

皇清順治七年,州守滄州劉世傑捐俸重建,視舊更。

為「弘廠。」 正廳七楹,內東西二楹為庫。廳後為後廳,廳前為甬道,甬道中為戒石坊,坊前為儀門,儀門東西為兩角門,儀門內為土地祠,為馬廐。又正廳東為架閣庫,庫北為東三房,西為承發司,司北為西三房。又後廳為知州公廨。正廳西北為吏舍。儀門西為獄,前為大門。大門外為申明亭、旌善亭,又為東榜房、西榜房又前為譙樓,南為鐘樓,西南為倉。

同知公廨 在州治正廳東,今裁廢。

判官公廨 在州治正廳西,寇焚燬。

吏目公廨 ,在判官廨南,寇焚燬。

布政司行臺 在譙樓左。

按察司行臺 、察院 、府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