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99 (1700-1725).djvu/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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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額並《加價》共銀三萬一千一百八十二兩一錢三分一釐四毫三絲四忽零。又萬曆年間加增九釐原額銀四千四百五十八兩六錢四分五毫零。

二項共原額銀三萬五千六百四十兩七錢七分一釐九毫八絲七忽。

遇閏加額銀六百四十八兩八錢八分九釐三毫零。

順治三年正月內,按巡甯具題,奉文免荒徵熟,除無主荒地二千二百八十九頃六十八畝四分四釐三毫九絲,除荒銀一萬九千三百五十兩三錢三分四釐六毫三絲九忽一微,內有康熙九年至二十九年,在荒蕪地內勸墾並自首共地六百二十八頃四十畝六分八毫,舊成熟地一千八百四十八頃七十一畝一分五釐四毫零。

以上新舊二項成熟共地二千四百七十七頃一十一畝七分六釐二毫。內除:

康熙二十五年至二十九年勸墾地二百七頃五十三畝六分五釐。俟六年限滿入冊徵糧外,實存應徵起存本折倉口共行糧熟地二千二百六十九頃五十八畝一分一釐二毫。每畝照依《賦役則例》派銀七分一釐九毫四絲二忽七微零。又補徵顏料耗米,每畝派銀七毫三絲八忽七微六纖九沙零。共派銀一萬六千四百九十五兩六錢六分四毫零。

以上丁地二項,共實在銀一萬八千五百七兩四錢六分四釐四毫八絲四忽七微零。

折色起運款項

一、勸墾自首實徵銀三千五十八兩九錢四分四釐六毫。

一折色起運原額銀二萬九千一百三十六兩五分九釐六毫四絲七忽九微,除荒實徵銀一萬一千四百二兩一錢七分七釐七毫零。內有存留項下裁扣、裁剩並應裁雜款,共原額銀五千一百五十三兩七錢七分五釐六毫六絲一忽二微零,除荒實徵銀二千三十三兩八錢一分一釐。

一、扣解優免糧銀三百二十一兩五錢二分本色起運款項。

一、本色起運原額銀一千一百七十三兩二錢九分九釐四毫四絲;除荒實徵銀五百七十三兩六錢九分四釐四毫八絲。又奉部文「外,補徵黃蠟耗米」 銀一百三十六兩五錢七分七釐一毫三絲六忽。

存留錢糧款項

一、存留原額銀八千五百七十三兩四錢七分二釐九毫。除荒實徵銀三千一十四兩五錢五分四絲二忽七微零。內《分修理》。

龍亭

文廟、並各上司及本縣經費。原額銀一千三百六。

十兩九錢六分。除荒實徵銀四百七十八兩五錢三分二釐二毫。

河夫原額銀一千九十六兩二錢,除荒實徵銀三百八十五兩四錢三分八釐九毫。

協濟驛站:原額銀一千七百六十兩三錢五分四釐;除荒實徵銀六百一十八兩九錢六分四釐六毫。

本縣驛站:原額銀三千九百六十三兩四錢;除荒實徵銀一千三百九十三兩五錢八分五釐七毫。

支發雜項,原額銀三百九十二兩五錢五分八釐九毫,除荒實徵銀一百三十八兩二分九釐一毫四絲二忽七微零。

以上通共丁地,「實徵起存、本折、扣解、優免並顏料補徵、勸墾、自首地畝」 等項,共銀二萬八百一十四兩五分六釐八毫六絲四忽一微零。《確山縣》:

原額、田地五千三百七十二頃六十四畝五分九釐八毫

原額並《加價》共銀二萬三千一十一兩一錢五分二釐五毫二絲五忽五微零。又萬曆年間加增九釐原額銀四千八百三十五兩三錢八分一釐三毫八絲二忽。

二項共原額銀二萬七千八百四十六兩五錢三分三釐九毫七忽五微四纖九沙一塵零。遇閏加額,銀六百四兩七錢六分四釐三毫。順治三年正月內,巡按甯具題,奉文免荒徵熟,除無主荒地四千五百四十七頃三十九畝四分六釐七毫五絲,除荒銀二萬三千五百六十八兩七錢二分一釐二毫三絲一微零。內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