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99 (1700-1725).djvu/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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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七百七十七頃八十一畝六分二釐八毫九絲三忽。每畝照依《賦役則例》派銀六分三釐一毫六絲九忽九微零。又補徵顏料等項,每畝派銀一絲四忽零。共派銀二萬七千五百五十一兩四錢六分三毫八絲五忽。

折色起運款項

一、勸墾自首實徵銀六千八百六十四兩一分三釐四毫一絲。

一折色起運,原額銀一萬八千九百二十二兩三錢一分七釐六毫五絲一忽七微零,除荒實徵銀八千六十二兩五錢二分三釐三毫二絲八忽零。內有存留項下裁扣、裁剩並應裁雜款,共原額銀三千九百三十五兩一錢四分一釐三毫八絲,除荒實徵銀一千六百七十六兩五錢五分三釐九毫。

一、外扣解優免糧銀二百二十三兩九錢七釐本色起運款項。

一、本色起運原額銀一千四百二十一兩三錢九分二釐八毫七絲五忽。除荒實徵銀六百一十兩四分三毫九絲五忽。又奉部文「補徵顏料」 等項,共銀二兩六錢六分三釐三毫七絲五忽。存留錢糧款項。

一、存留原額銀七千七十兩一錢六分五釐一毫四絲。除荒實徵銀二千七百八十八兩三錢一分八毫三絲。內《分修理》。

龍亭

文廟、並各上司及本縣經費。原額銀一千二百三。

十八兩,除荒實徵銀四百八十八兩二錢三分八釐七毫。

河夫原額銀一千七百五十一兩三錢四分九釐六毫,除荒實徵銀六百九十兩六錢九分零。本縣驛站:原額銀三千四百二十五兩三錢八分五釐,除荒實徵銀一千三百五十兩八錢九分三釐一毫。

支發雜項原額銀六百五十五兩四錢三分五釐四毫,除荒實徵銀二百五十八兩四錢八分七釐三絲六忽六微零。

以上通共丁地「實徵起存、本折扣解優免並顏料補徵及勸墾自首地畝」 等項,共銀一萬八千三百八十四兩一分二釐五毫七絲九忽九微。《固始縣》

原額、田地、一萬五千五十三頃二十八畝三分二釐八毫

原額並《加價》共銀二萬四千七十一兩八分六釐五毫三絲九忽七微零。又萬曆年間加增九釐,原額銀九千九百四十七兩九錢五分四釐九毫五絲二忽。

二項共原額銀三萬四千一十九兩四分一釐四毫零。

遇閏加額銀五百九十八兩九錢四分九毫。順治三年正月內,巡按甯具題奉

旨免荒徵熟。除無主荒地七千二十二頃九十二畝

四分四釐三毫。除荒銀二萬一千六百一十四兩六錢七分七釐八毫零,內有康熙九年至二十七年在荒蕪地內勸墾並自首共地一千七十六頃七十八畝五分六釐零、舊成熟地三千三百三十九頃五十一畝七分九釐七毫。以上新舊二項成熟共地四千四百六頃三十畝三分五釐八毫。內除、

康熙二十五年至二十七年,勸墾地三百七十三頃三十八畝三分三毫。俟六年限滿入冊徵糧外,實在應徵起存本折倉口,共行糧熟地四千三十二頃九十二畝五釐五毫。每畝照依《賦役則例》派銀三分七毫零。又補徵顏料等項,每畝派銀一絲二忽七微,共派銀一萬二千四百一十七兩三錢七分四釐一毫七絲零。

以上丁地二項,共實在銀一萬三千一百七十五兩七錢七分四釐一毫零。

折色起運款項

一、勸墾自首實徵銀二千一百六十五兩七錢七分八釐八毫。

一折色起運,原額銀二萬六千二百八十一兩九錢六釐八毫零,除荒實徵銀七千七百八十五兩二錢五分二釐二毫;內有存留項下裁扣、裁剩並應裁雜款,共原額銀四千四百六兩四錢二分七釐九毫零,除荒實徵銀一千二百九十一兩八錢四分零。

一、扣解優免銀二百三十九兩七錢七分六釐《本色起運款項》。

一、本色起運原額銀二千八百四十九兩五錢八分八釐七毫五絲。除荒實徵銀八百四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