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05 (1700-1725).djvu/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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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七釐三毫六絲二忽。遇閏實徵加銀二錢三分八釐三毫六絲。

儒學教諭、訓導各一員,俸薪原額俱照「典史」 ,今俱作俸銀支領。喂馬草料銀每員每年十二兩,共二十四兩。除荒實徵,共銀十一兩四錢二分九釐四毫四絲八忽。遇閏實徵,共加銀九錢五分三釐四毫四絲。

齋夫六名,原額工食銀共七十二兩,除荒實徵銀三十四兩二錢八分八釐三毫四絲四忽。遇閏實徵加銀二兩八錢六分三釐二絲。

膳夫二名,原額工食銀共四十兩,除荒實徵銀十九兩四分九釐八絲。今奉文裁二分解餉銀十二兩六錢九分九釐三毫八絲九忽三微五纖,留一分銀六兩三錢四分六毫九絲六微五纖。廩夫二十名分領,遇閏實徵加銀一兩五錢八分九釐五絲七微七纖六塵,亦裁二解餉,留一分領。

書辦一名,奉文援納吏員門斗五名。內掌教三名,分教二名。每名歲支工食銀,除荒實徵銀三兩四錢二分八釐八毫三絲四忽四微。遇閏實徵加銀二錢八分六釐三絲二忽。

廩生二十名,原額歲支月糧共二百四十石,每石折徵銀八錢,共銀一百九十二兩。知單內除荒糧一百七十五石七斗三升五合九勺四抄四撮;除荒銀一百四十兩五錢八分八釐七毫五絲五忽三微;熟糧六十四石二斗六升四合五抄六撮,實徵銀五十一兩四錢一分一釐二毫四絲四忽八微。奉文三分裁二充餉銀二十四兩二錢七分四釐一毫六絲三忽四微八纖八塵四渺。留一銀十七兩一錢三分七釐八絲一忽三微一纖一塵六渺。廩生二十名,分領春丁并清明等節及各壇祠并無祀鬼魂品物等。有除荒實徵銀十五兩二錢三分九釐二毫六絲四忽。

秋丁并七月、十五、十月初一等節及各壇祠并無祀鬼魂品物等,有《除荒實徵》銀十八兩九分六釐六毫二絲二忽。

八、蜡廟土地祠春秋祭祀,有除荒實徵銀五錢七分一釐四毫七絲二忽。

《鄉飲》:除荒實徵銀一兩四錢二分八釐六毫八絲一忽;奉文裁一半充餉,實存銀七錢一分四釐三毫四絲五微。

《芒神、土牛》銀除荒實徵銀四錢七分六釐二毫二絲七忽。

雜支各鋪司兵十五名,除荒實徵銀三十一兩四錢三分九毫八絲二忽。每名歲支銀二兩九分五釐三毫九絲八忽八微,共加銀二兩六錢二分一釐九毫六絲。

修理監倉,除荒實徵銀九兩五錢二分四釐五毫四絲。

修理倉廒,除荒實徵銀二兩三錢八分一釐一毫三絲五忽。

支應公費銀,除荒實徵銀五十二兩三錢八分九釐七毫三絲二忽二微七纖。

歲貢盤纏三十六兩,每年徵銀十八兩,除荒實徵銀八兩五錢七分二釐八絲六忽。

額外課程銀二十兩一錢六分四釐,遇閏加銀一兩六錢八分三毫,《稅契》銀八兩。

《靜寧州志》

《莊浪縣志》

《德隆縣志》

仁隆二里,夏秋地除沙阜斷溝、水渠崩損外,共地五百二十頃七畝有奇。

糧三千七百五十九石六斗二升有奇。

拋荒除豁一百三十六頃七十八畝有奇。蠲糧九百八十八石六斗九升有奇

實熟及續墾丈首共地三百八十三頃二十九畝有奇。

糧二千七百七十石九斗三升有奇。

實徵本色糧三百九石五斗七升有奇。

折色糧二千四百六十一石三斗五升有奇,銀二千八百三十八兩四錢二分有奇。

效義里廢藩租田。原額三百六十五頃七十七畝有奇。除

豁拋荒地一百一頃四十六畝有奇

實熟及續墾共地二百六十四頃三十畝有奇,糧二百四石六斗七升有奇。

實徵本色糧五十九石三斗七升有奇。

折色糧一百四十五石三斗有奇

銀一百二兩五錢九分有奇。內房課銀一兩二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