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橋鋪 在州東七十里。
草川鋪 在州東八十里。
勺泉鋪 在州東九十里。
《坂坡》。鋪 在州東一百里。以上十鋪,東接清水。
平閏鋪 在州西十里
佛空鋪 在州西二十里。
花洞鋪 在州西三十里。
夕陽鋪 在州西四十里。
焦家灘鋪 在州西五十里。
駱駝巷鋪 在州西六十里。
青隱鋪 在州西七十里。
關子嶺鋪 在州西八十里。以上八鋪,西接伏羌。
船背嶺鋪 在州南五十里。
牡丹原鋪 在州南六十里。
窄峽鋪 在州南七十里。以上三鋪,南接西和。古寺鋪 ,在州北十里。
斜道鋪 在州北二十里。
石佛鋪 在州北三十里。以上三鋪,北接秦、安、徽州。
徽山驛併所 在州治北,洪武初,知州翟茂建,順治年間,設有衝僻,冊內開載。
原額馬二十八匹。除裁撥外,實留馬九匹。每匹日支草料銀五分。
原額喂馬夫一十三名,除裁撥外,實留夫四名八分。每名日支工食銀三分。
原額徵并協濟及支直,共銀七百四十四兩五錢九分零。除裁撥外,實留銀二百五十五兩二錢二分零。
原額扛轎夫四名,除裁四外,實留夫二名四分。原額扛轎夫工食銀二十七兩八錢二分零。除裁四外,實留銀一十六兩六錢九分零。應支扛轎夫工食。
太白鋪 在州東二十里。
永寧鋪 在州東四十里。以上二鋪,東接兩當。栗亭鋪 在州西二十里。
黃川鋪 在州西五十里。
橫嶺鋪 在州西六十里。
兩當縣
順治年間,設有衝僻,冊內開載:
原額馬五匹,除裁「四」 外,實留馬三匹。每匹日支草料銀三分一釐。
原額喂馬夫四名,除裁「四」 外,實留夫二名四分。每名日支工食銀二分。
原額徵站銀八十六兩五錢五分二釐零。除裁「四」 外,實留銀五十兩七錢六分。
分水鋪 在縣東十里
平安鋪 在縣東二十里。
簸箕鋪 在縣西二十里。
岷州衛
岷山驛 在城東北
順治年間,設有衝僻,冊內開載:
原額馬一十五匹。除裁「四」 外,實留馬九匹。每匹日支草料銀五分。
原額喂馬等夫一十名,除裁「四」 外,實留夫六名。每名日支工食銀三分。
原協濟本驛,共銀四百八十六兩九錢七分零。除裁四外,實留銀二百六十五兩七錢九分零。西津驛 :在城西四十里。
順治年間,設有衝僻,冊內開載:
原額馬一十匹,除裁「四」 外,實留馬六匹。每匹日支草料銀四分五釐。
原額喂馬等夫七名,除裁「四」 外,實留夫四名二分。每名日支工食銀三分。
原協濟本驛,共銀二百八十三兩七錢八分零。除裁四外,實留銀一百五十九兩一錢零。酒店子驛併所 ,在衛東北九十里。
順治年間,設有衝僻,冊內開載:
原額馬一十五匹。除裁「四」 外,實留馬九匹。每匹日支草料銀五分。
原額喂馬等夫一十名,除裁「四」 外,實留夫六名。每名日支工食銀三分。
原協濟本驛,共銀四百八十六兩九錢七分零;除裁四外,實留銀二百六十五兩七錢九分零。酒店所 原額募夫一十七名;除裁四并量裁外,實留夫七名二分。
原協濟募夫工食銀一百八十兩,除裁「四」 并量裁外,實留銀七十五兩六錢。應支募夫工食。梅川遞運所 原額募夫二十七名,除裁「四」 并量裁外,實留夫一十名二分。